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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谢子龙:取消医保药店经营非药品限制(10)

2019-03-13 22:09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由卫计委对医疗机构提供纸质处方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履行提供纸质处方的义务,对各级医院要求设置足够的自助处方打印终端和查询终端,让患者能够及时了解、获得电子处方。同时明确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提高规定的法律约束力,保证规定的有效落实。

  二、由各级卫计部门对医疗单位处方提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卫计部门建立定期对所辖医疗机构提供纸质处方情况进行检查的机制,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对检查结果面向公众进行公示。同时,将医疗机构提供纸质处方的情况纳入医院评级、主要负责人考核范围,提高规定的执行力度。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

  由卫计委牵头,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将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会药房、网上药店纳入其中,实现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保证电子处方信息不会被人为限制。让患者能够通过终端查询、打印设备自由获得处方,自由选择购药地点。让社会药房能够获得病人的用药信息,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高药学服务水平。让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准确掌握患者既往的医疗信息、用药史,保证医疗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对医疗处方的知情权、选择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医疗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处方,既是其应尽的职责,同时也对缓解医患矛盾、保护患者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部门应明确医疗机构有向病患提供处方的义务并加强监督管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关于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交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安全的建议

  (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国家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统一部署,从2008年11月1日起,我国对血液制品、疫苗等四类药品实行电子监管。要求必须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今年1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发布。按公告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入网),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83号)的要求,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下称赋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制剂应做到全部赋码。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认真处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内预警信息。

  伴随着药品电子监管的全面实施,国内全部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都要按照要求上传数据,由此产生的信息安全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电子监管码信息包含着重要信息,威胁信息安全。电子监管码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记录药品通用名、剂型、制剂规格、包装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至、批准文号批准文号、数量、价格、流向等信息。从一定程度上是企业机密,若是被药监局之外以营利目的为主的企业所拥有,将威胁到企业和真个医药产业的信息安全。透这些信息可以绘制出国内的疾病发生的时间、地域、周期等信息,进而掌握国人的健康情况。通过上述信息,甚至可以通过大数据挖掘建立起中国每个人的健康档案,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将危害全体国人。

  二、通过大数据挖掘建立起中国战略资源的流转及节点图,威胁国家安全。药品电子监管的大数据本身包含各种商品流转的数据,通过各种商品的流转很容易分析出国家各种资源的流转,由此绘制出中国各种战略资源的流转及节点图,包括各种战略资源流转的全部流程、转化的产品形态、持有人、关联系统及相关的地点、时点、数量产能等等数据。有了这样一份战略资源的流转及节点图,中国战略资源的薄弱环节就会清晰地展现出来。这些数据如果被敌对势力掌握,将严重威胁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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