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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十大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例(5)

2019-03-24 02:01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2013年7月13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董事长李长轩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判决。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李长轩于2002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07.9万元、美金4.5万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李长轩另有人民币893.6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2011年12月9日上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李长轩被中纪委“双规”。自2010年以来,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及其襄城分库、安阳直属库滑县分库、河南周口直属粮库相继发生多起贪污腐败案件,其中以2010年中储粮许昌直属库发生牵涉到库主任任国正、副主任姚宝山等10多名管理人员的腐败大案涉及金额数千万元,2011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粮库主任乔建军侵吞巨额公款潜逃国外最为重大,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据前述中储粮内部人士透露,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李长轩被中纪委“双规”与近两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粮库频繁发生的贪污腐败案件有关。李长轩是驻马店人,郑州粮食学院毕业,曾先后在河南省粮食局饲料公司任职,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建,他一直担任总经理,在今年周口直属粮库主任乔建军侵吞巨额公款潜逃国外之后,由于涉案金额上亿,很多人认为河南中储粮分公司下属粮库近几年出现的种种乱象都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管理失职有关,由此将问题的矛头也对准了李长轩。

  记者了解到,在60余个行贿人中,有20多人来自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储粮河南各直属粮库及其分库的负责人。

  “他们主要是感谢李长轩提拔、调动及支持他们的工作,行贿资金大多来自单位公款。”鹤壁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斌告诉记者,20多人共行贿300余万元,其中情节最严重的,是先后23次行贿李长轩的中储粮河南某直属库主任张宗义,他累计行贿190.3万元。

  据吴斌介绍,张宗义给李长轩“送礼”有三种形式:过年过节送“红包”;借钱给李,既不要借条也不要求还;投资后送李“干股”。

  从2003年至2011年年底李长轩被调查前,张宗义每个春节、中秋节,都会去李长轩的办公室拜访他,拿一个“信封”给李,累计10.3万元。

  2004年,李长轩到该直属库检查工作时,张宗义告诉他,有人想投资建粮库,建好后他们直属库可以将其租过来,所以,此项投资注定盈利。张想入股,建议李也入股,李没有明确表态。后来,张宗义从直属库挪出230万元资金用于此项投资。

  虽然李没有正式入股,但2005年至2010年,张宗义还是按照115万元的股份分红给了李长轩,每年给李20万元。两人的入股,张宗义都是用自己亲戚的名字办的手续。这120万元分红,被法院认定为李长轩的受贿款项之一。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长轩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龚爱爱:“房姐”的神话

  4个户口,在北京坐拥41套房;4家注册公司、数家煤矿股权,以及隐匿在其假身份下的尚未被曝光的数目庞大的房产、酒店。“房姐”的出现,刺激着民众脆弱的神经

  整理 《法人》记者 陈玉峰

  2013年9月24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就公诉机关指控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进行开庭审理。

  此前,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

  成长及发家

  据《新京报》,龚爱爱的发家从一个普通的信贷员到副行长,这期间,舅舅薛立刚是龚爱爱生命里的第一位贵人。神木县武装部一位退休老干部回忆,1980年,薛立刚时任神木县公安局长,同年,龚爱爱寄住在薛立刚家,在神木中学念高中。

  高中毕业后,龚爱爱办到“农转非”户口,成为城里人。

  1986年,她进入神木县信用联社(神木县农商行前身)大柳塔分社,从基层信贷员干起。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龚爱爱一路升迁,她曾被调到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任稽核科长。

  2004年,神木县信用联社改为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并开设分行,龚爱爱被任命为兴城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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