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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十大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例(12)

2019-03-24 02:01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该报告在直接原因分析上称。

  中石化引入商业巨灾保险理赔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日发布公告称,服从国务院关于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公告称,青岛油管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5亿元,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相关资金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

  中石化和人保财险从2002年起签订巨灾保险协议,之后每年向人保财险投保财产巨灾保险。据了解,该协议只是一个粗略框架,每年具体投保标的、险种和保额等可能有所调整。中石化投保的该种保单属总对总的全国统保业务,囊括中石化全国范围内的输油管道、石油炼化厂及加油站等设施,保额约上千亿元。

  在我国,“重救轻防”的思想仍普遍存在,在防灾减灾方面舍不得投入乃至零投入,宁肯花费巨资去救灾,也不愿花小钱去防灾减灾,这是典型的“重救轻防”的表现。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宏观上规定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指挥机制,它基本沿用了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的事权管理原则,没有确定独特的应急管理系统,因此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往往要动用整个行政资源去应对,多个层级的党委、政府同时介入,多个部门同时启动应急程序,表面上看每个层级、每个部门都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负有责任,派员赶赴现场、建立“现场指挥部”成为一种姿态,但却不清楚到底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在真正直接地负责,导致突发事件应对成本居高不下,效果却不见得好。

  看似完美的企业、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置情况,在“11·22”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责任的认定上弱点暴露无遗。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指出,青岛输油管道燃爆事故暴露四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这方面,企业、政府监管部门都有责任;应急处置不力;违规违章作业;事故地段规划设计不合理,对此设计部门、市政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徐敏杰:中远第五把手落马

  徐敏杰在香港任职期间曾经表示出对亿万富翁的渴望。业内认为,其职务腐败或与其在香港的履历有关

  整理 《法人》记者 赵记伟

  2013年7月1日,63岁的魏家福卸任中远集团董事长。伴随着他的隐退,留给国人的则是一连串功过是非的争议和巨亏的“中远系”。

  2013年11月,被指魏家福智囊的原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徐敏杰于11月5日被有关部门带走,可能涉及贪腐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徐敏杰毕业于青岛远洋船员学院船舶驾驶专业,并取得上海海事大学(原上海海运学院)与荷兰马斯赫里特学院合办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其自1980年加入中远集团,历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船长、中远上海箱运部、操作部、海运出口部等部门经理,中远上海货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百亿巨亏企业高管陆续被抓

  中远集团是中国最大的航运企业。

  作为中远集团的上市旗舰和资本平台,*ST远洋连年亏损,甚至被冠以“A股亏损最大上市公司”的尴尬称号,已处退市边缘,极可能成为第一个被迫退市的央企。

  数据显示,中国远洋2011年巨亏104.48亿元后,2012年再度亏损95.59亿元,成为A股亏损王。

  遥想2005年、2007年,中国远洋先后在H股、A股上市,风光无限。中国远洋也被誉为国企巨无霸远洋集团的上市旗舰和资本运作平台。

  2013年7月1日,63岁的魏家福卸任中远集团董事长。伴随着他的隐退,留给国人的则是一连串功过是非的争议和巨亏的“中远系”。

  7月12日,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孟庆林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大连远洋全资子公司大连远昌船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高福生已被查,两人涉及高租金散货船腐败案。在2011年,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公司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就被控涉嫌贪污、受贿和妨害作证三项罪名,涉及37套房产及700多万美元的非法所得。2012年,中远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原总经理徐惠兴被控受贿240余万元。

  四个月后,被指魏家福智囊的原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徐敏杰于11月5日被有关部门带走,可能涉及贪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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