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胡适与韦莲司的精神恋(7)_中国健康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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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世纪:胡适与韦莲司的精神恋(7)

2019-06-19 01:44 作者:

胡适对韦莲司所说的这段话,当然不是实情。他在上海的时候,曾经有过一小段“叫局吃酒”,连他自己在《留学日记》里都说是“不知耻”的日子。(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一册,第268页)我们以后可以看到,这并不是胡适向女友第一次撒谎。他固然在日记里称赞韦莲司:“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第524页),然而这句话却也流露出那种男性“阅女多矣”的自得之情。胡适日记里所记的,跟他写给韦莲司的信,有如天壤之别。因为就在他夸口说“余所见女子多矣”不过五天的时间,胡适就跟韦莲司表示他没有跟任何一个女人说过十个字以上的话。

胡适与韦莲司独处一室的风波,在他们的信件公诸于世以后,引来了一些惋惜他“胆小”的欷歔(周质平用同情扼腕的口气,说胡适与韦莲司独处的当天下午不敢有“大胆作风”,见周质平:《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7页),和他“求爱”被拒的悲叹[唐德刚认为,“胡氏显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为韦女所峻拒。……她奉劝胡郎,斩断情丝,悬崖勒马;应着重较‘高级’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诱’(sex attraction)。”见《胡适杂忆》,第187页]。更有甚者,像朱洪在他的《胡适与韦莲司》一书里,凭空捏造,匪夷所思地把韦莲司描写成一个春心荡漾、“情不自禁地伸出双手,挽住了胡适的脖子”、“起伏的胸膛和涨红了的脸”、口中呢喃着“晚上——”、“留在这里?”迫不及待想要跟胡适上床的思春女。(朱洪,《胡适与韦莲司》,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1~35页)

顺带说,这种荒诞的遐想与意淫,在后世的文人给前世名流的恋爱史添油加醋的描划中,绝非鲜见之举。韩石山在《也说林徽因与徐志摩》中讥刺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中周迅扮演的林徽因:“《人间四月天》中的林小姐,给你的感觉则是个小妖精,小荡妇。你看,跟志摩一见面没过多久,就打得火热几乎等于姘上了。当志摩蹲在她的膝前仰脸看她时,她竟伸出手轻触她的发鬓,轻触他的脸颊,手顺着下来到了他的唇边。志摩刚要凑过来,她自己的脸蛋便贴了上去。嘴里说着:‘我许你我整个人!……我再没别的可以给出去了!’这样的动作这样的话语,就是在妓院里,也不是新手做得到说得出的吧。你得想想,她才十七岁。一个中国旧时代的大家闺秀,一到了英格兰吃上面包喝上牛奶,就淫荡成这个样子?据说好些女孩子们还格外喜欢,真是活见鬼了。”

朱洪的错误在于,他虽为韦莲司作传,却一点都不了解韦莲司;此外,他也完全懵懂于历史的脉络。唐德刚和江勇振都指出,在20世纪的初期,是美国社会对华人最为歧视的时代,即使胡适与韦莲司彼此有意,两人也无法逾越种族障碍。美国从1661年到1967年之间,有41州在不同的阶段立法禁止不同种族通婚,即所谓的“反杂交律”(anti-miscegenation laws),在这41州里,有14州的法律是针对着亚洲人——即中国、日本及韩国人。举例来说,加州最后一次通过禁止白人与亚洲人通婚的法律是1945年。虽然绮色佳所在的纽约州没有禁止白人与中国人通婚的法律,这并不表示当地人就能接受这种联姻。

1915年的胡适在恋爱方面是个青涩小子;韦莲司心中对胡适也没有任何涟漪。她在讨论“教养”、分析男女友谊的那封信里,很清楚地表明她对“升华”的礼赞。韦莲司认为人之所以可贵,在于他可以超脱他的肉体,就好比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可以摆脱技巧的限制一样。她说生活的艺术,是去品尝人生的极致,去追求生命的无限。她把人的“肉体”比拟成制造纸和铅笔、或者色彩和画笔的工厂。她说,如果人人都只注意这个“工厂”跟它所生产的纸和笔,那要让谁去创造那扣人心弦的文学和艺术呢?换句话说,这个“工厂”和它的成品固然重要,但它们只是画家用来创造艺术的工具而已;同样的,“肉体”的爱固然重要,它其实只是两个相爱的人追求心灵交会的媒介。她承认她这个理论有点矫枉过正,因为从前的人确实对性压抑太过,太不注意肉体。但是,她和胡适都是不甘于平凡,要有所作为的人,特别是胡适。她认为胡适的志向比她还高,是要进一步去作唤醒他人的大事业。所以,她以“教育”(education)、“抉择”(choice)和“力行”(vital activity)这个三段式的进程表来与胡适互勉。(《藏晖室札记》,19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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