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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2)

2019-06-02 03:4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措施,基本建成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应对重大传染病、新发突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


第三节 建设原则

一、依法办事,科学决策。

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汲取医疗救治工作的历史经验,特别是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经验教训,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二、合理布局,整合资源。

通过结构调整,合理规划传染病病床总量,适度调减城市传染病病床数量,增加面向农村服务的县级救治机构传染病病床数量,实现传染病医疗资源的合理布局。传染病医院(病区)或后备医院、紧急救援中心、职业中毒和核辐射救治基地等医疗救治机构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增加医院数量和城市病床总量,坚决防止重复建设。

三、中央指导,地方负责。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实行中央宏观指导、地方具体负责。中央规划指导,制定政策、原则和标准,控制床位总量规模,审核项目建设方案,下达补助投资。地方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承担建设的责任,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及稠密分布、距离城市远近及交通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现有卫生资源等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建设布局、建设方式、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的实施方案,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统筹兼顾,平战结合。

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设要统筹考虑平时和突发重大疫情时的双重需要。规划建设的医疗救治机构,平时要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增加服务供给,保持正常运营,发挥投资效益。同时做好救治设施、专业技术队伍和物资的储备,定期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必须保证应急需要。

五、坚持标准,规范建设。

医疗救治机构要按照现代医疗服务模式的要求,以人为本,科学设计,进行标准化建设和装备。传染病医院(病区)或后备医院建设必须符合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设施,并根据机构功能和任务要求配置医疗设备。

六、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规划方案不仅要应对非典型肺炎等传染性疾病,而且要应对中毒等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面向城市,而且要面向农村;不仅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要改革管理体制和完善运行机制,构建起一个具有全面应对能力的框架体系,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第三章 医疗救治体系框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框架由医疗救治机构、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和医疗救治专业技术队伍组成。


第一节 医疗救治机构


医疗救治机构包括急救、传染病和职业中毒、核辐射救治及后备医院等机构。

1.急救机构。包括紧急救援中心和医院急诊科,构成纵横衔接的急救网络。

●紧急救援中心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建立紧急救援中心,原则上独立设置,也可依托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紧急救援中心接受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紧急救援中心,在紧急状态下,经授权具有指挥、协调全省(直辖市)医疗急救资源的职能。必要时,紧急救援中心(120)可以与公安(110)、消防(119)等应急系统联合行动,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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