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性 > 两性 > 内容

清初传教士汤若望历狱案始末(2)

2019-06-08 17:11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杨光先控告的第一项罪名是“谋叛”。讯问大多集中在与教会、教堂和传教士相关的问题上。官员们认为不论省城要地还是乡邑僻壤,都能看到传教士的足迹,对“翼期天下人皆入尔之异教”大惑不解,认为这无论如何难逃“起异心者”、“朋比协某”的怀疑。在审理过程中,官员提出大量问题,而被问及最多的就是传教士来华的目的何在。

在第一项罪名审理结束之后,进入第二项罪名的审理造妖书惑众。其审理核心在于,基督教究竟是不是不正当的宗教。承审官员认为念经、修建教堂、施以洗礼、以赦免罪孽为名哄骗男女入教都是邪教所为,并非正当宗教。

传教士们根据《教要》详细解释,指出天主教只是“尽行教诲教徒虔诚改过行善,以释己罪”。承审官员最不可理解的是,凡入教之人均不得为祖先烧纸这一条教规,认为“仅就不准教徒为祖先烧纸一事而言,确为邪教无疑”。

综合之前审讯的结果,11月11日,礼、吏二部总结了汤若望包括“欺人惑众”、“状如邪教”在内的14条可疑之处及罪状,决定将汤若望等人革职并交刑部议处。

康熙三年11月20日,汤若望、李祖白等被押入刑部监狱。这时,5人都被革职,不再享有官职身份,被戴上枷锁等候宣判。

康熙三年12月间,刑部针对谋叛和邪教的指控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汤若望为首犯,拟以立绞;李祖白等人为行邪教之从犯,拟杖四十,流放宁古塔。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杨光先又提出来针对汤若望等人的第三项指控荣亲王葬期一事。此案涉及皇家子嗣,事关重大,其他罪名的审理都被这一指控所掩盖。荣亲王是顺冶帝第四子,母亲董鄂妃。四皇子生下数月即夭折,未及起名,后追封为荣亲王。

杨光先指责汤若望等人在选择荣亲王葬期时,使用洪范五行,与风水多有冲撞,十分不吉。杨光先还引用了一位“谙熟地理”之士的说法:李祖白等人在选择葬期时使用的是《蛮灭经》,这部书本是中国人编写,期望传至外藩,外藩人使用后可断根绝后。

李祖白等人在选择荣亲王下葬时间和地点的时候,不采用惯常使用的《历法通书》和《选择丹书》,而专门采用《蛮灭经》,其罪戾重大,用意不言自明。

这是一项十分严重的指控,按照杨光先所提供的证据,李祖白等人简直是在借传播宗教之名,行灭绝华夏之实。

刑部采信了杨光先的说法,将汤若望等人的罪名定为大逆之罪,并根据刑律提出拟处理方案:将汤若望、李祖白等钦天监官员凌迟处死;相关人员之子斩立决;不及岁之子、妻室、家人、地亩、财物等严查入官。


历狱案平反昭雪


《汤若望传》提到这一判决的语气充满遗憾:“先前已经拟定的死刑,现在愈加加重,而判汤若望以斩首之刑,代以先前所判决的绞刑。对于其他7位官吏之判决,亦是与汤若望相同……连肢解分尸的刑罚,他们都还认为不足。他们决断,汤若望等应受中国刑罚上最残暴刑罚,就是受凌迟的处置。照这样看来,汤若望和他的7位属员,竟不得不身受至可怕的死亡方式,因为一种他们完全不负责任的错误。这是各辅政大臣与各审判的官员们俱皆明知明晓的,所以这真可谓丧尽天良的一个大冤狱了。”

正是这个时候,北京接连出现异象:天空出现彗星。这在古人看来是极大的不祥之兆;3天之后,京城出现大地震,皇上及太后逃至屋外,露宿于帐篷之中;之后还有多次余震。

按照中国古代传统观念,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被看做是上天对人们的一种警示和训诫。按照惯例,朝廷颁布全国大赦。但是一些严重罪名不在赦免之列,比如谋叛、大逆之罪,所以汤若望只获得减一等的处理。但是紧接着,皇帝与太后居住的宫殿发生火灾,40余间房屋被毁。一系列异象之后,圣旨决定免除汤若望死罪。

四辅臣之首索尼为避免康熙帝亲政后的追议,提议将汤若望案奏请太皇太后懿旨定夺。四辅臣共同觐见,太皇太后读过奏折,“殊形不悦,掷还原折,并申饬曰:汤若望向为先帝信任,礼待极隆,尔等岂俱已忘却,而欲置之死耶”?

康熙四年(1665年)汤若望出狱,启封先前被查之寓所,回到馆舍。至此,历狱案告一段落,有关人员俱已处理完毕,不过事情并未就此终结。

康熙五年(1666年),身患沉疴、久卧病榻的汤若望于7月15日在京病故。

版权声明:除注明外均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门排行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