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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大米:沉默是最大的负面舆情(2)

2019-03-30 12:4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1日深夜通报,该省正迅速部署全省各地开展大米专项检查行动,省质监局、工商局和省粮食局分别对相关企业、市场、粮库进行了抽检,并公开了省质监局抽检出的11批次镉超标大米名单,省工商局抽检出的20批次镉超标大米名单。

5月23日,据中新网报道,广东省食安办公开了31批次镉超标大米名单。专家表示,土壤镉污染是造成农产品镉超标的主要原因。采矿、冶炼、农业投入品滥用都可能造成土壤镉污染。

由此,事件的焦点完全从问题大米转移到环境污染上,湖南取代了广东,成为镉超标大米事件的主角。

湖南食安委遭央媒质疑

23日晚,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继续公布调查结果,在2013年的抽检中,发现了120批次镉超标大米,其中由湖南厂家生产的多达68批次,涉事厂家来自湖南14个市州中的8个。

相比《参考消息》的报道,新华网的措辞更为激烈,报道梳理了今年2月以来镉超标大米的信息,称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面对记者追问,就有关情况核实了近三个月仍旧没有明确答复。文中这样写道:“受损的农民、停工的米厂、忧心的公众,仍在浓重的‘镉霾’中茫然等待。”

5月25日,新华网对于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质疑报道受到被网络媒体转载160余篇次。

同日,来自《燕赵都市报》的消息称,2010年,中科院曾警示湖南大米镉超标问题,但并没有引起监管部门重视。

5月26日,《光明日报》的报道将角度切换到“如何解决农田污染”的话题上。报道指出:既然产地官方通报的信息显示,生产环节无污染、原稻来源也没有问题,那么污染大米的镉又源自哪里?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要寻找稻米镉超标的原因,需对当地大气、水和土壤都进行检测。同时,治理污染的相关法规和技术都亟待完善,

5月27日,在遭到新华网质疑“三个月仍未明确回复”后,湖南省食品安全办于5月26日正式回应媒体,称该省对近期曝光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进行了专门检查,已经对库存粮食加强了监测,切实把住了粮食流向市场的“出口关”。

媒体细数“镉事件”三宗罪

在镉超标大米事件的发酵过程中,全国媒体在密切追踪报道的同时,亦在评论文章中对广东、湖南两地的监管机构频繁提出质疑、批评,并探讨事件的根本解决方案。媒体紧盯事件的三个根本问题:信息不畅、土壤污染、监管不力。

《东方早报》认为,及时、全面公布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必须成为一条不容逾越的执法底线。

《羊城晚报》的评论文章指出,建立和落实规范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的问责机制已不可或缺。

《新京报》亦在探讨信息公开背后的问题,文章称,面对舆论,相关部门和专家不能总想着让老百姓别吃一个地方产的米,而应该及时调查、公布镉大米的成因和销售流向。

在“黑名单”完全公布后,媒体的评论指向了大米产地的土壤污染问题。

《广州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镉大米不仅是食品安全问题,更大程度上则是环境污染问题。大米的镉含量等安全标准应当列入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测。

《京华时报》也认为,须从根本上改变一些地方的政绩考核体系,彻底摒弃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来。

媒体直指地方监管缺失。

《南方日报》直接指出,地方经济利益早已绑架了地方监管,应从利益链条的重构上做文章,一方面是农业加快转型,走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道路;另一方面是强化经营者品质责任,减少流通市场主体,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

在谈及镉米事件时,财新网对于广东省在事发后的检查力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在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对大米及米制品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全省大抽检,157批次镉超标大米的产地、品牌被公布。财新网的评论文章认为,全国各省都应当向广东学习。公开透明地全省大抽检,是要付出较大“代价”的,但广东省并没有回避。抽检是一种负责任的政府行为。因为政府有义务让民众知道,自己食用的大米中镉含量到底有没有超标。

财新网认为,广东省官方大抽检更积极的意义在于,中国官方第一次以近乎公开普查的形式,证明确有大量镉超标大米进入市场流通。对公众而言,这等于证实了“镉米”就在身边。

舆情点评:中央高压政策 媒体步步紧逼 地方监管迟缓

进入2013年以来,涉及农副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5月以来,中央多次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发布指示精神,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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