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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回顾房姐事件始末:连童话都编不出的故事(2)

2019-03-26 14:2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根据这个户口信息显示,龚爱爱是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人,户口于2008年12月15日迁入大柳塔镇,迁入理由为:投靠亲友。日前,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所长曹玉山对媒体表示:在户籍清理中发现这个户口是双重户口,早已注销。

  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成栋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一个龚爱爱拥有四个户口,实属罕见,这表明基层户籍制度存在严重漏洞。除了一个是真实的,其余三个户口都是造假出来的。

  在龚爱爱假户口事件中,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和户籍接受地派出所必有其一参与造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龚爱爱本人伪造迁移材料让接收地派出所接收户籍。

  但目前,神木县大柳塔派出所民警认定,他们接到的迁移材料是真实的,并非龚爱爱个人伪造。

  我国刑法第280条中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指出,龚爱爱“一人四户口”的行为构成犯罪。像她连造三个户口,又用于非法的不正常活动,可以算作情节严重的,如果量刑应该是在三年到七年之间考虑。帮助她假造身份证的这些警察、有关单位、具体的经办人员也是构成犯罪的。

  洪道德进而表示,出现龚爱爱这样的情况,对于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而言,无论是否从中获得利益,都是玩忽职守的腐败行为。

  北京近年连判数名户籍警察

  众所周知,要想迁户口进入北京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那些在北京工作了多年都无法拥有北京户口的人,那些为自己的下一代争取高考权利而到处奔走呼号的家长,而阻碍他们的就是一个北京户口。

  目前,外地户籍进京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公务员、国企或事业单位的进京名额;第二,配偶为北京户口,且双方结婚10年以上,方能在北京落户。

  同时,落户北京的手续十分复杂,涉及劳动、街道等多个部门,根据不同情况需要不同部门审批。仅就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须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等证明。

  而这些在北京户籍警察王丽(化名)眼中都不算什么,她一口气为老家9名亲戚办理了北京户口。

  2008年,派出所户籍民警王丽因先后为老家的9名亲戚朋友非法办理、伪造北京户口,被朝阳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查明,王丽作案的时间集中在2000年至2005年,其间她先后在朝阳公安分局两家派出所担任户籍民警。她在担任户籍民警时掌握着“特权”。安徽老家的亲戚朋友听说她手中的权力,纷纷找到她,希望帮忙搞到北京户口。

  碍不住亲朋的哀求,王丽铤而走险。她明知这些亲朋都不符合进京条件,在没有入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办理了户籍登记,先后为9名亲朋办理了北京市非农业户籍。9名亲朋将户口迁至北京,摇身一变成为了“北京人”。

  无独有偶,2009年,时年32岁的女户籍警张某,因徇私情擅自为朋友办理进京户口,被以滥用职权罪提起了公诉。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对张某处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8年11月22日下午5点多,张某利用其担任派出所内勤民警职务便利,趁在该所户籍室单独值班之际,变造他人的《准予迁入证明》,后骗取同事的密码登录户籍管理系统,擅自为两名河北籍人员办理进京户口并打印出户口本,致使该二人非法获得北京市户口。4天后,派出所领导发现问题,找到张某了解情况,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10年,北京顺义区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顺义派出所户籍民警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受同事委托,采用非法手段为9名外省市户籍人员办理了北京户籍。

  1998年7月至2003年6月,王某在顺义区一派出所任户籍民警期间,其同事刘某(另案处理)向他提出请托,称有8名外省市户籍人员为孩子上学考虑,想办理北京户口。

  碍于情面,王某没有拒绝。在不具备办理北京市户籍资格和材料的情况下,王某编造了公民地址,编写了迁入地区号段的身份证编码,并将上述信息录入公安局信息系统,为不符合进京条件的8名外省市户籍人员办理了北京市户籍。其间,他通过上述方式,还为他前女友的孩子也非法办理了北京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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