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5)_中国健康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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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5)

2019-03-22 09:18 作者:默克

三是标准更高、程序更严。《办法》规定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研发与论证报告和充足依据。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核查机构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组织专家对专业问题进行论证。

《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各地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都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

第三,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

一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办法》的要求,对产品配方的科学性、安全性进行研究论证。现在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我不能说所有的企业,但是有一些小的企业产品通过自己配的方子没有严格论证、没有科学研发,就是迎合市场的需要,甚至有一些配方是为了某一个县、某一个市、某一个省定制的,如果出现问题马上这个牌子一扔再换一个牌子,确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存在着很多食品安全的隐患。这次规定配方要求以后,就是让企业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进行科学的研究,怎么把这个配方研制好,更好的符合婴幼儿生长的需要,更好的注重这几个产品的品牌、质量。在国际上,大多数国际知名品牌配方没有那么多,有几个的,最多也就十个、八个,但是每个企业不一样,绝对没有像我们国家有的企业有上百个、几十个配方,这么多配方,作为一个企业来说怎么管理好。

二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好配方注册与生产许可的关系。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侧重产品的研发,关注的是配方的科学性、安全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侧重生产企业的能力与条件,关注的是企业生产规范的合规性、生产工艺的可靠性、生产过程的可控性等。实行配方注册不是要削弱生产许可,相反,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工作,还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是总局相关司局与审评机构要抓紧做好《办法》的实施准备及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今天,《办法》发布了,但与之相配套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报资料项目与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规定》等二级文件,还在进一步制定中,总局相关司局要加快进度,尽早发布,便于企业及时提交申请资料,依法办申请注册。

同志们,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各个部门、新闻媒体的全力支持下,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制度日益完善,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市场秩序也逐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高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持续分析影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各种因素,积极探索、勇于尝试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新措施、新方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帮助,我们真诚希望在座各位能继续关注、支持、监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下周的14日,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就要拉开大幕了,希望各位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踊跃参与,多做一些宣传,特别结合这次新闻发布会多做一些婴幼儿配方乳粉科普知识的宣传,还要针对网上、社会上食品安全的谣言,我们媒体、我们在座的主流媒体、各个方面的媒体有责任向社会、向广大消费者多宣传一些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让谣言得到一个终结。这一点,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说我们确实感触非常深刻,在新的自媒体发展过程中网络谣言传播量非常大,但是正常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的也很少。现在我本人来说,一看“毒”字,我就脑袋大了,最近我们总局发布了一起消费警示,我们国家在食品安全当中实际上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有一些重大死亡事件都是消费者采集的毒蘑菇,这是真正的“毒”。今天早上我来之前已经在网上搜了一下,我们发了以后这个“毒”转发的不多,都是食药部门和网站转的比较多,我们的朋友圈里至少到目前我没有看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戴上了“毒”的字眼,吸引人的眼球,这是一种不客观、不科学的报道,会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希望媒体多做一些有社会担当的、有社会责任的报道,跟我们各个方面一道,共同承担起食品安全共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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