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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网络同居”热背后的心理学分析(3)

2019-03-30 14:51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网络同居”热潮出现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来源于心理需要,所以不能封堵,只能疏导。

  1.要规范“网络同居”网站的经营和管理

  经营网络同居的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必须认定它们的合法经营权。传播色情构成犯罪,应尽量减少“网络同居”游戏的色情成份,着力培养年轻人牢固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现实婚姻不可能总是卿卿我我,对“网络同居”参与者每天的上网时间加以控制。有些“网络同居”网站的服务使用条款上,已注明“未满12岁网友不宜浏览,12岁以上未满18岁的网友需父母或师长辅导浏览”,但是实际注册过程并不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年龄证明。加入网络同居的原则是成年并且完全自愿,“网络同居”网站必须明文规定“未满18岁人士谢绝入内,已婚者慎重参与”,注册时实行实名游戏制,要求参与者提供有效证明。

  2.某些身份者参与游戏要慎重

  性越轨行为不是社会的主流,思想上的逾越也是不允许的。现在的“网络同居”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导致鱼目混珠,参与者身份参差不齐。而“网络同居”这种游戏并非适合所有的人。青少年人格尚未成型,自我认知界限不清,辨别现实与虚拟的能力不足,感情体验通常比较深刻,如果在网络世界过早建立和体验成年人的人际关系,在难辨是非真伪或受不良信息诱导的情况下,会毫无防备地受到身心侵害,对其性格养成及心理健康造成伤害,很容易变得整天想入非非。对于已经结婚的人,没征得配偶的同意参与“网络同居”,很可能导致家庭矛盾出现。对于确定恋爱关系的人,虽然有保留的选择权,但也要考虑交友中的真诚度。中小学生玩“网络同居”游戏有百害无一利,所以要坚决劝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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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链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青年文化现象与热点问题监测研究”课题组


  组 长:李学谦

  副组长:杨长征


  《中国青少年流行文化现象分析报告(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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