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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下线”因无法追回借贷举报龚爱爱(5)

2019-03-09 02:0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陕西省政府在“7.15”事件一周后,推出《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表达了“支持神木县争取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意图,这既可视为省府层面支持神木发展民间金融,实际又为神木民间金融走向定了调子。

  此次省府有关金融改革的构想还包括:“在榆林进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探索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路径和模式”;“在延安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依托府谷充裕的民间资金,试点设立围绕支柱产业的产业链型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已设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业务创新,以及联合组建小额贷款集团公司,推动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联合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设立大型再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

  陕西省迎着“7.15”事件的风口,推出一揽子“金改”决策,这一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在另一个民间资本充裕的东部城市温州,已经有迹可循。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金改”大幕正式开启。而在此之前,正是“吴英案”为代表的一批集资诈骗案或非法集资案,将温州民间金融的混乱现实推至舆论一线。因此,温州“金改”后来也被解读为,“民间借贷乱象倒逼中国金融改革”。

  这一次,陕西的“金改”能否如愿,尚待观察。但假定陕西果能步温州后尘,闯关“金改”成功,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温州的今天就是神木的明天。然而,时下的温州还不是一个“好老师”。

  《瞭望东方周刊》2013年第34期《温州改革在半程》,报道了原兼任温州市委书记的陈德荣去职之后的温州现状,“今年7月初温州市委常委会,接替陈德荣担任新任市委书记的陈一新公开温州经济数据:在2012年度的16个主要经济指标中,温州市大多数指标在浙江倒数行列,其中的GDP、GDP增幅和财政总收入等9项指标倒数第一,另外4项指标倒数第二。”

  曾经瞩目于国内的温州“金改”,眼下陷入“改皮不改骨”、“改革效果不佳”、“改革成功概率下降”等不佳评论中。《中国经济周刊》9月刚刚推出的一篇报道,被以“温州企业抱怨金改无破冰之举”为标题,在网络广泛转载。

  事实上,包括吴敬琏在内的一些经济学家,一开始即对温州“金改”,尤其对采用“金改”治疗民间借贷痼疾这一决策安排,持谨慎态度。吴曾在2012年5月间公开表达:“我不是很看好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这种试验当然有一定意义,但如同病人吃阿司匹林或抹万金油。”

  《北京青年报》今年8月24日刊登上海学者周俊生文章,文章说:“温州这个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早已成为国家(“金改”)试点,但它并没有因此而在此次经济增速下降的潮流中力挽狂澜。”

  周俊生对陕西“金改”动议投了否决票:“神木的民间金融已经够发达了,对于神木来说,让它进入国家级的试点地区,并不能解决现在神木所出现的民间金融乱象,也不可能指望让那些满城讨债的人安定下来。”

  “逆金融”与贷款人的希望

  视线重新回到黄土高坡窟野河畔那个真实的神木县,“金改”愿景太远,讨债现实更近。原本隐于地下的数以千件计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崩盘之后都涌进了公、检、法的大门。

  当省府、外界正急切讨论神木民间金融的去路和命运时,神木县的贷款人、投资人更关心每一起牵涉自身的案件能否获得最大程度的公正处理。

  《瞭望东方周刊》接触了多个贷款人、投资人群体,他们千差万别的表达,总体呈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是单方面推断,本地相当数量司法人员参与到民间借贷、融资当中,或者与涉案人有亲戚、同学、朋友关系,因此建议回避办案;二是在“张孝昌案”、“刘旭明案”等大案中,对特定县级官员、省人大代表、当地巨富、办案人员展开实名举报,举报其暗箱操作案件,致处置不公。

  对这两个方向上的质疑,贷款人、投资人所提交的文字材料多倾向于对人际关系的描述,另有证据尚需司法机关确认效力。部分贷款人、投资人解释,取证难在于办案不公开,因此建议彻底公开案情。但也有贷款人对此建议持模糊态度,这显示了“受害人”群体自身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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