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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辩护人回应“庭审为何未涉及多套房产(4)

2019-03-19 02:12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两年后的2008年,龚爱爱在山西省兴县的另一个假户口,又要迁入神木县。几乎是同样的情况,时任大柳塔派出所副所长的贺亚玲在其户口迁移材料不全的情况下,签署了《立户审批表》上的“同意”意见。后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王红霞也未审核把关,签注“准转”意见。

  对以上两案,相关辩护律师意见一致:龚爱爱假户口和假身份证,虚假的原因在于山西方面违规办理,而非在迁入神木县时出错。

  张和平表示,自己作为分管领导,有签字权,但材料的审核调查主要由基层派出所负责。“当时,我们在全国公安网查询过,龚仙霞的户籍信息切实存在,按照程序是应该可以正常迁转的。”

  贺亚玲则认为,自己在审核时完全认真尽责,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才签了字。“当时,材料中缺一个房产证明材料,我让她补齐后才签的字。”“但在迁移证还没有过来时,因为上级领导何生发打了招呼,我违反原则,提前录入上了户,这是错误的。”

  对以上4案,法院均未当庭作出判决,宣布择日宣判。

  本报陕西靖边9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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