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原标题:我省构建严密高效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将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2月2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印发的《2019年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我省将以建设“食安甘肃”为统领,紧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主线,突出“制度建设、风险管理、专项治理、两责履行、能力提升”五个重点,大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坚守全省生产加工环节不出现源头性、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这一底线。据悉,我省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食品的生产企业分类分批组织开展“飞行检查”。
食品企业抽检比例不少于上年新获证企业数量的15%
《要点》提出,在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方面,我省将制定出台《甘肃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制度》、《甘肃省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审查通则》和肉制品小作坊、糕点小作坊、豆制品小作坊、粉条小作坊等操作规范,联合省局标准处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
同时,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开展许可工作监督检查。按照“两督促、两提高”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发证条件,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和“下管一级”的原则,对获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和许可部门实施许可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监督检查。采取统一标准、随机抽查、专家评查的方式,对基层办结的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进行抽查评查,对审查员进行考核评价,对问题突出的审查员该约谈的约谈、该暂停的暂停、该取消的取消,确保许可工作质量。对企业的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上年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的15%,并适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强化规范指导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要点》提出,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有关规定,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原料控制制度、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省局研究制定《甘肃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从管理机构、人员管理、生产条件保持和食品安全控制等方面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90%以上
《要点》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要通过规范企业建立“一查一报”(企业主动开展自查,风险隐患主动报告)工作制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自查、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90%以上,其中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企业自查率达100%。各级监管人员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要先按照总局有关规定进行详细检查,再结合《甘肃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核查对照,对自查流于形式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推进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
各地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规范约谈形式、内容及程序,对监督抽检不合格和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受权人实行集中约谈,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整改要求,并公布约谈情况。
同时,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各地要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引领行动工作方案和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引领标准,持续开展“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重点推动60家省级示范引领企业。每个市县区要通过体系检查、学习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精心打造一批市级、县级食品生产示范引领企业,指导企业制定引领计划或方案,开展引领行动,通过大型企业带动行业、推动产业、拉动中小企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突出监管重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要点》提出,各地要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切实抓好特殊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强化特殊食品监管措施,切实防范特殊食品安全风险。针对保健食品,要继续组织开展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生产、虚假标识、非法声称等问题,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重点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依照注册组织生产和标签标识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