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大不文明行为及处罚措施(2)_中国健康时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疾病 > 百科 > 正文

深圳十大不文明行为及处罚措施(2)

2019-06-24 10:50 作者:

  取证困难也是民意调查中市民比较担心的问题。《条例(草案)》规定,执法人员除了以笔录等现场记录方式固定证据,拍照、录像也可作为依据。

  《条例(草案)》还增加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发生在社区中的诸多不文明行为,如噪音、违建和高空抛物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通知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对于不作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处以5000元罚款。

  参加志愿活动可获入户加分奖励

  在对不文明行为处罚的同时,《条例(草案)》对于社会倡议的文明行为给予奖励。规定慈善募捐、骨髓捐赠、器官捐赠、义工服务、无偿献血、见义勇为、扶贫济困、自愿停用或限用机动车等志愿活动,由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表彰或积分入户加分奖励。

  鉴于目前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涉及部门之广泛,需要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协调与监督。《条例(草案)》规定,市政府应当设立或是指定专门机构来负责组织实施市民文明行为的促进工作。

手机访问 广州本地宝首页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