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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

2019-06-18 23:33 作者:阿狸

各区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19年,本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和健康上海战略实施,落实《上海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聚焦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切实为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把好关口、守住底线。

  一、做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各项重点工作

  (一)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开展《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推进落实《上海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2-2020年)》,推进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关于加强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事件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放置情况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以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一箱一档”为基础,推进二次供水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加强对住宿、游泳、沐浴等重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人群聚集大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检。

  (四)控烟监督。认真宣传、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组织开展控烟专项执法活动。完善专项执法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以综合性商圈为重点,探索建立控烟工作社会共治机制。

  (五)学校卫生监督。加强学校和托幼(育)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记录查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以中小学直饮水卫生为重点,开展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加强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工作。统筹推进中小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作,开展联合培训、联合督导、联合检查。

  (六)健康相关产品与消毒服务监督。推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试点,加强综合评价结果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中的应用。开展抗(抑)菌制剂及用于皮肤、粘膜消毒的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疗机构使用消毒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落实信息化管理。

  (七)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信息便民查询系统、自查报告系统建设。推进新修订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落实,加强记分工作管理。开展健康体检机构、口腔专科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评估工作。继续开展与医疗质控中心共采共享监管平台的建设,开展协同监管。加强对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医疗广告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开展对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的监管,搭建本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

  (八)医务人员和医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暂行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以及监督执法力度。推进本市医师管理平台建设,加大医师信息公示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医院、从事互联网诊疗的医师电子实名认证以及诊疗行为的监管。继续推进医师CA认证工作。联合质控,以疾病诊疗规范为基准,探索对违反诊疗规范、医疗欺诈等医疗行为的有效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条线卫生监督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强与市、区医学会、司法部门的沟通,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事件上报监督管理力度,探索开展本市不良事件上报管理模式,督促并指导医疗机构开展18项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会同质控部门就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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