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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体验权健火疗 老板称交了钱就能成为火(2)

2019-03-16 18:43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马锦林对此分析,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该罪的行为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其中医生执业资格包括医师执业资格以及执业证书,行为方式为非法行医,即非法从事开展诊断、治疗、医务护理等医疗行为。

对于权健火疗能否被认定为非法行医,主要应当明确“火疗”这一方式是否属于法律上的医疗行为。

关于这一问题的认定,广东省中医药局曾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函请示,不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回复主要有以下几点:以诊疗疾病为目的的,在医疗机构内由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禁止使用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马锦林律师表示,上述的回复并未对“火疗”是否属于医疗行为作出明确的答复。故目前这一问题也存在争议。

他表示,结合实践中对于医疗行为的认定,若权健所开展的“火疗”仅系属于采用一般的中医技术以达到保健的功能,并不以诊断或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一般不认定为医疗行为;若其“火疗”系属于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突破一般的保健活动范围的,则可认定为医疗行为。“这表示,权健在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情形下,导致被治疗人轻度残疾等或死亡的,才可以按照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数

权健登记在册直销员仅8人

一名“高级经理”称手下数以百计

新快报记者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上查询显示,“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2013年注册的直销企业,在广东省注册有“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但在广州市没有以“加盟、授权”为设立方式的服务网点。在地图上搜索广州市“权健”,有19个相关地点显示。

新快报记者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上查询到,“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销培训员共8人,其中在册8人,注销7人。

新快报记者在走访广州权健门店的过程中,就发现了不止8名工作人员在直接售卖权健公司的产品,从事直销活动。

在新快报记者于12月26日走访的白云区广州大道北门店中,一名自称是“高级经理”(即交了3个7500元)级别的女子称自己手下的经销商和会员数以百计,与她本人一起售卖权健公司的产品。

此外,根据《直销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第二十二条,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必须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但这两日新快报记者走访权健门店的过程中,并没有看到有工作人员出示直销证。

电子商务中心特邀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按照商务部的规定,直销的牌照是区域性直销牌照,不能超范围经营。之前已经有很多相关的被处罚案例。如果超区域经营,就属于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另外,所有的直销产品也必须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就是违规产品。

新快报记者于27日拨打了12345热线,并向工作人员反映权健的营销模式:交7500元成为初级经理;交22500元成为高级经理;拉会员有回扣。12345工作人员回复称,一般来说,商家存在以销售业绩来进行计算,支付分红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涉嫌传销。权健的分成模式涉嫌传销。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肖韵蕙 代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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