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还有不少省份、地市的医疗机构在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
门诊取消输液,会不会耽误治病,患者乃至医生的输液依赖症怎么破,操作中患者不听劝怎么办……记者在多地进行了采访。
——编 者
8月3日,记者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发现,门诊不能“吊抗生素”了。不仅仅是省人民医院,7月1日起,除儿童医院外,江苏省46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停止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门诊不再输注抗菌药物,乃至门诊叫停输液,已有先例。从去年起,多地传出控制门诊输液治疗的声音。安徽、浙江、江苏、江西等省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不少省份、地市的医疗机构也在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乃至取消。
1问 会耽误治病吗
一般病症不需要
急危重症可以输
记者:从医学角度讲,过度输液的危害都有哪些?
浙江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肾脏病科主任何强:“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本是基本的医学常识,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用药原则。在许多发达国家,输液是医生迫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方式”,然而在国内的许多医院里,输液往往成了“最简单快捷”的首选给药方式和治疗常态,早在2009年就有数据显示,每个中国人1年里挂8个吊瓶,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
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的给药方式,可能会发生输液反应、肺水肿、静脉炎、过敏反应、体液平衡紊乱以及医源性感染等情况,加之输液时药物直接进入血液循环,所以不良反应往往出现得更快、更严重。而输液过程中不溶性微粒可能导致的栓塞、肉芽肿危害等则又是缓慢的、长期的发生过程,可引起组织损伤、器官病理改变甚至死亡。
过度输液还会导致患者严重的耐药性,抗菌药物的滥用增加了耐药细菌的产生,甚至最终演变为令人谈之色变的“超级细菌”。
记者:真正需要输液的情况有哪些?一禁了之是否耽误治病?
何强:输液仅是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因此,有以下情况才可输液:大出血、休克、严重烧伤的患者;剧烈恶心、呕吐、腹泻的患者;不能经口进食的患者、吞咽困难及胃肠吸收障碍的患者;严重感染、水肿的患者;外用药无效时;药物伤害组织时等。
在判别需要与不需要输液时,除掌握患者的病情危急程度、明确患者能否耐受口服给药等病理生理情况之外,还要考虑不同给药途径下药物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情况以及病变部位的血药浓度等。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高鹏:需要输液治疗的一般属于急危重症,需要急诊甚至住院治疗。以抗菌药物为例,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特殊情况才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如不能口服、消化吸收差、药品无口服剂型、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病情进展迅速等。
2问 依赖为何难破
患者追求好得快
医院想着挣得多
记者:随意输液的医疗行为,在当地普遍吗?如何破解输液依赖症呢?
何强:过度输液源自于患者、医生和医院的“输液依赖”,一方面患者认识有误区,盲目追求“疗效好,治病快”,而忽视了输液的风险,结果就把输液治疗作为了求医问药的最优选择。另一方面,目前的医患环境下医生为了迎合患者“快速治好病”的需求,也会被动产生使用输液治疗可以“一劳永逸”或者“猛药去疴”式的固化思维。另外,以药补医的旧医疗模式也为过度输液或多或少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江西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公众错误的用药观念根深蒂固,人们往往只看到输液“好得快”的一面,而对输液的种种危害与隐患不甚了解;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我国输液门槛较低,适应证较宽。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部主任徐红:虽然门诊过度输液的危害一直在提,然而主动要求输液的病人仍然不少,比如有的老人没事跑到医院,要求医生输液,为疏通血管、活络筋骨,而这压根没必要。除了病人,门诊不输液,医生也有顾虑。尤其是急诊、内科等容易出现感染的病情,医务人员担心,病人一旦出现感染后果更严重,也担心会招致病人或家属的投诉。
3问 患者不听咋办
耐心进行宣传
严格输液监管
记者:目前在推进限制输液过程中,都开展了哪些工作?遇到了哪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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