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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委:出于安全考虑,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2019-06-06 20:35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导语:共享电动自行车产权不属于个人,存在骑行对象不确定、不固定,车速较快,且骑行者对车辆技术性能熟悉程度不一,尤其是每一次使用后,缺少安全性能检查和操作交接。

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4月30日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4月28日起至5月7日就《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未来是否要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自行车企业突然“关门”,消费者的预存资金怎么办?车辆投放总量如何控制?停放秩序如何规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都给出了回答。

一、本市共享单车投放约62万辆

自2016年4月22日摩拜单车在沪投入运营以来,在沪运营的共享自行车企业、车辆投放和注册用户数都呈快速发展之势。在给市民短距离出行与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带来便利的同时,共享自行车车辆无序投放、破损锈蚀以及用户违法骑行、违规停放等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城市秩序和形象。

据调研统计,至2017年4月25日,在沪运营共享自行车企业共8家,投放总数约62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注册用户数约766万。

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针对共享自行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2016年下半年起,市交通委多次召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区交通管理部门、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运营企业座谈会,密切跟踪调研共享自行车发展状况,并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启动编制《上海市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与此同时,结合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4月初,市交通委牵头北京、广州、深圳交通部门在沪召开研讨会,就共享自行车发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交流探讨规范发展思路。目前,本市已编制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分 “总体要求、设施配建、引导发展、强化管理、完善保障”5个方面,共22条。

三、共享自行车的功能定位

《上海交通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自行车交通方便灵活、经济环保,是公众出行不可缺少的交通方式。按照“互联网+”创新思路,《意见》将共享自行车定义为“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由经营企业投放车辆,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租赁服务”。

四、共享自行车的发展思路本市部发展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优先满足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共享自行车发展;以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为主导,以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和维护城市环境为重点,汇聚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力量,规范引导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结合本市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本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五、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基本考虑

主要是基于城市交通安全和市民人身安全考虑。由于共享电动自行车产权不属于个人,存在骑行对象不确定、不固定,车速较快,且骑行者对车辆技术性能熟悉程度不一,尤其是每一次使用后,缺少安全性能检查和操作交接,一旦驾驶操作不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据交警部门统计,本市因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发生158起共96人死亡,2016年发生108起共95人死亡,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率由2015年的60%上升至2016年的88%,事故死亡率高且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本市城市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安全状况,本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六、共享自行车发展原则

一是积极引导。秉持开放包容态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强化慢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和完善,倡导市民文明骑行停放。

二是强化安全。确保自行车车辆安全性能状况良好,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加强用户押金风险管控。

三是注重有序。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强化车辆运行调度和停放秩序的企业主体责任;综合城市设施承载力和出行特征需求,加强动态监测,保证投放有序。

四是加强协同。发挥政府、社会、企业资源优势,强化政府统筹兼顾、社会自律自治、企业规范服务的作用,市加强指导协调,区强化属地管理。

七、厘清政府、企业、用户各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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