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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丰华"涉黑案:陈毅锋判20年没收财产

2019-06-03 01:29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之妻)、梁耀榕为获取经济利益,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对外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的犯罪组织。陈毅锋为该组织的“老板”、朱业玲为“老板娘”,对外分别自称董事局主席、副主席,梁耀榕也被称为副主席。

该犯罪组织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名,模仿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具有层次性的组织体系。冠丰华集团公司成员被分为决策层和执行层,有明确的首脑人物——陈毅锋,有固定的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他成员,等级森严;人数基本保持在一二百人,有组织地通过非法经营等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从该组织成立到案发时止,非法经营总收入约人民币1.6亿元之多;冠丰华集团公司以招募的所谓保安人员为打手,集中住宿、统一训练,配发水管、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器械,在罗湖区及宝安区长期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冠丰华集团公司实施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冲击政府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其强占、非法经营的区域内抵抗国家的法律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影响恶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冠丰华集团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项特征。

冠丰华集团公司成员在被告人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指挥及授意下多次进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深圳市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25名被告均被判刑

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毅锋、梁耀榕、朱业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审理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毅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窝藏、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3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梁耀榕被判处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朱业玲被判处总和刑期有期徒刑2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伟健被判处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被告人陈天德、胡步胜等其他2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7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

罗湖法院认定的冠丰华犯罪事实

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

罗湖法院一审认定6宗冠丰华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从1993年起,在被告人陈毅锋、朱业玲、梁耀榕直接组织下,冠丰华集团公司利用其他单位部门红线用地擅自搭建违法建筑作为商铺出租牟利的同时,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非法占据深圳市罗湖区深南辅路红线用地4500平方米,搭建违法建筑用于非法商用租赁牟利,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占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商铺约450间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被告人梁耀榕带领张伟健等组织成员负责该违法建筑群的出租、管理。至1999年1月被强制拆除前,共获得非法收入约人民币8000余万元。

1998年10月,冠丰华集团公司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名义从深圳市城建梅园实业有限公司租得梅园仓库区东南角9400平方米空货场后,再以梅园公司名义向深圳市国土局罗湖分局申请并取得同意临时加盖2480平方米露天堆场雨棚。但该组织不按许可证要求建设,擅自扩大建筑面积,实际建成建筑面积达90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违法建筑。该组织为牟取利益,非法改变货场、露天堆场雨棚性质,改建成了170余间商铺用于出租牟利,并指派冷某某(在逃)及被告人朱木英带领该组织成员进行商铺出租、管理。该违法建筑于2004年4月被罗湖区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拆除。至案发时,该组织在此非法经营场所获取非法收入约人民币2400万元。

2000年6月,冠丰华集团公司授意廖某以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中间人赵某某,以赵所在的深圳市汤姆逊电业有限公司名义与该商城回迁户深圳市土产日杂公司签订了租用土产公司在大世界商城首层中的500平方米物业租作商业使用的协议。2000年7月,该组织在未办理任何合法使用手续的情况下,以执行该协议为由,组织40余名成员头戴钢盔,手持铁管、消防斧、灭火器强行进入东门大世界商城,以威胁、恫吓方式逼走东门大世界商城原建筑商留守人员,强占东门大世界商城。在该商城大楼3至7层尚未完工,未进行建筑方面检查验收的情况下,被告成立所谓的招租部、大世界综合管理处、大世界商城管理办公室、住房管理处等机构,擅自对商城自行进行装修改造,违法搭建商铺出租收取租金;还强占大世界商城地下停车场并违法改为仓库,并将该仓库非法出租牟利。至案发时,该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约人民币5000余万元。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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