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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研诚信问题严重程度史无前例非危言耸听

2019-03-17 12:0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人民日报》( 2016年11月21日18版)

柏木钉

据《科技日报》报道,在前不久中科院学部举行的科学与技术前沿论坛上,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朱邦芬院士直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科研诚信问题涉及面之广及其严重程度史无前例。

朱邦芬院士所说的“史无前例”并非危言耸听。近年来,诸如伪造数据、资料或结果,在科研材料、设备或研究过程中作假,窃取他人的思想、方法、成果或文字等学术不端行为不时出现,甚至呈现有增无减、愈演愈烈的趋势。在此仅举两个例子——

去年5月,英国大型医学学术机构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Central)宣布撤销在其所属刊物上发表的43篇论文,其中41篇来自中国。

今年9月,美国知名网站“抄袭监察”(PlagiarismWatch)通过其英文论文抄袭检测系统顺藤摸瓜发现,世界科学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家英文论文造假公司与一家巴西SCI杂志默契合作,收费为中国学者发表了大量涉嫌抄袭、造假的论文。该网站发布的报告甚至建议:中国政府、大学和机构、出版商应该采取措施,阻止“中国研究滑向深渊”。

比例如此之高、数量如此之多、手段如此恶劣的学术不端行为,不仅在我国“史无前例”,恐怕在全球也是“史无前例”。

如何遏制“史无前例”的学术不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杨卫院士一针见血地指出:治乱须用重典,诚信建设要有“牙齿”。

诚哉此言。学术不端行为之所以愈演愈烈,除了“以论文论英雄”的制度缺陷,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上名硬实软、缺少“牙齿”。虽然相关部门和领导多次宣示“对学术不端要零容忍”,但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文件上,雷声大雨点小;尽管主管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都设有所谓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科研诚信办公室”等学术监督机构,但人员多为兼职,机构形同虚设,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以至于“零容忍”沦为“零作为”。此外,相关文件也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和有威慑力的惩戒措施。

激浊才能扬清,惩前方可毖后。要想早日遏制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像反腐败那样,让学术诚信建设“长出牙齿”:在国家和单位层面上,建立真正的第三方独立学术监督机构,并让其有职有权、有人有位、有责有钱,不尽责就追责,以切实担负起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使命;在制度建设上,建立重典,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给出可操作的细节,使调查过程有效率,处罚结果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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