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左至右分别为陈焕章、沈曾植、姚文栋、李佳白从上海迁至北京孔教会在上海创立之后,迅速产生发酵作用。因其简章中有“支会分会”一条:“本会于国内各县皆设支会,各市镇皆设分会,于外洋各埠亦设支会分会,其重要地点或合若干支会特设一支会联合部。”因此各地纷纷有支会、分会创办,仅在上海本地(以今日上海辖区而言)的支会便有上海、松江、青浦、嘉定、宝山、南汇等数处。
但毕竟1912年初,临时政府北移,政治中心早已转到北京。而孔教会成立之初,在《孔教会开办简章》中已言明:“本会暂设总会于上海……将来或迁于首都。”同时伴随的是1912年3月任临时大总统后的袁世凯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守孔教的通令文告,一反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废孔废经论调,如1913年6月22日颁布《尊崇孔祀令》、1913年11月26日颁布《尊孔典礼令》、1914年2月7日颁布《规复祭孔令》、1914年2月20日颁布《崇圣典例令》等等。如《尊崇孔祀令》云:“近自国体改革,缔造共和,或谓孔子言制大一统,而辨等威,疑其说与今之平等自由不合,浅妄者流,至悍然倡为废祀之说,此不独无以识孔学之精微,即于平等自由之真相亦未有当也。”故通过“国务院通电各省,征集多数国民祀孔意见”,当时因未收齐回复,但通令称:“俟各省一律议复到京,即查照民国体制,根据古义,将祀孔子典礼,折衷至当,详细规定,以表尊崇,而垂久远。”因此在孔教会看来,尊孔氛围相较于民国肇始时,已渐趋有利。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开幕,到6月底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在此之后,该委员会便开始制定民国第一部宪法。当日宪法起草,分为大纲和条文两部分。大纲十二条草拟后,于1913年8月2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议,到9月23日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毕。但在9月23日这次会议中,除了大纲之外,尚有经表决应列入议题者,其中就包含孔教问题,是为孔教定为国教案之发轫。故在此形势下,1913年6月底,陈焕章便北上到京,当时孔教会已有请定国教的计划,并“决定在太仆寺街衍圣公府内设立本会事务所”,而在京的活动主要便是联络“一国之彦”,请定孔教为国教,开始自觉卷入到民初政治的漩涡之中。
到同年10月,在《孔教会杂志》的通告中,还可看到北京总会虽已成立,但事务尚南北分治,上海仍专门负责《杂志》的编辑出版。不过到了12月12日,孔教总会曲阜事务所又宣告成立,在该事务所开幕通告文中已经明言当年大成节时即定“将总会移至北京”。此后上海事务所地位下降,虽名义上与北京、曲阜并为主要事务所之一,但北京为国教运动之中心,而曲阜则为孔教大会举办之所,在实际上均以北方二所为重。而孔教会在上海发起的史事,也渐渐成为该会的一段“前史”,为人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