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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诱奸门”教授作死,女博士们也须自我反

2019-03-06 23:53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据《中国青年报》7月17日报道,近日,厦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吴春明被指“诱奸”女学生一事,再次将厦大推入舆论漩涡。厦大一位老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该老师说,在此次事件之前,老师就听学生们谈论过关于吴春明跟学生的“这些问题”。

7月11日,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向全系教师发送了一封盖系红章的信函,针对吴春明所涉事件,决定中止他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职,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作出结论。7月12日,厦大就吴春明猥亵、诱奸多名女博士生发表声明。这份声明中严肃地说,“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对于这一劲爆师生性丑闻,许多天真、善良的人的第一反应是:这个男教授吴春明真是太无耻至极了,不仅严重伤害了女学生的身心,也严重伤害了人们对大学的美好印象与憧憬,而且还严重败坏了厦大在国内外的良好社会声誉。因此,先不管案情具体的事实细节是怎么样的,就直接言辞激烈地炮轰犯事的教授,“禽兽”、“叫兽”、“人渣”之类的词语于是与唾沫齐飞。然而,当我们仔细地看完受害学生的网上举报博文后就会发现:若案情属实,吴春明教授固然理当必须按照国家《教师法》与教育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立即开除,但我们对此案却不应该只指责这位教授,还应该质疑、批评这些被潜规则的女博士生为何不能保护好她们自己。

吴春明的品行与师德问题极其严重,众所周知,所以这里无须再赘述。不过,我真的很好奇且很不解的是,为何都读到博士了,年龄一般也得25岁及以上了,在保护自己上的心智成熟上肯定不会是毫无反抗力的幼女,以及在明知导师意欲占她们肉体便宜的情况下,却还是陷了进去。看完爆料者的博文,我发现,这起大学师生性丑闻是十足的互相利用——男博导利用了自己手中的职权占有了女学生的青春肉体,女学生利用自己的青春肉体从教授手中的职权获利,因此不仅是心知肚明的赤裸裸交易,而且还是很公平的”交易“。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博导并没有霸王硬上弓——强奸,而只是诱奸——女的半推半就或还很配合。试想,仅凭老师的几句口头威胁或警告,如果这些女学生真的根本不愿意,那么她们肯定即便没有做出直接伤害博导身体的自我防卫行为,也会至少当场大喊大叫求助和或事后报警,或者如现在这般公之于众。

客观而言,博导固然有一定的权力故意刁难女博士生,比如不让和或推迟、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和或毕业答辩,但要是女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业成绩都好的话,如果博导如此做了,那么她们就可以向其所在的院、系、所、中心反映博导的故意压制和延迟。如果院、系、所、中心置之不理和或答复不满意,她们完全可以接着继续向学校反映。如果校方仍然置之不理和或答复不满意,她们则完全可以通过找记者和或在网上求助。另外,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而言,女博士生若真潜心研究学问,能撰写出来有质量的学术论文,那么即便自己不易免费发表,需要交版面费钱可以问家里要,或问亲戚朋友借,或者自己省吃节用交了,因此就根本无需接受博导的潜规则。所以我说,女博士生被博导潜规则了,在没有强力或武力的胁迫下,她们显然不仅有很大的自我责任,而且还有不小的道德问题,因为一个正派的、有自尊自爱的女人,是应该靠自己的真本事换取所需,而不应该靠出卖自己的色相与肉体换取所需的。

总而言之,必须得指出的是,厦大吴春明教授的师德品行固然非常可恶,但他还不是黑社会,并没有暴力强制逼迫女博士生被他潜规则,所以当她们摆出“羔羊般”受害人样子的时候,就实在让一些明眼人感到真的很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常言道,一只巴掌拍不响。因此要指出的是,作为女学生,自己假若学习好,论文发表和学位获得都是水到渠成的事,并且只要自己心术正,正直做人,洁身自爱,那么也就不会和这种师德品行猥劣的教授鬼混到一起。然而很遗憾的是,现在一些女博士生却走上了邪路——明知某些博导的师德品行猥劣,还继续报考他们的博士生;成功考上了,她们就想通过付出自己的肉体代价,从导师那里换取某些利益,没有完全满足后便翻脸、反戈,甚至连带着打击了一大片无辜的相关教授,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让人们对现今大学教授的整体师德与品行形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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