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性 > 两性 > 内容

色情视频聊天室,女子和丈夫表演“夫妻秀”

2019-06-02 01:23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位置: 视窗首页 > 新闻 > 社会法治 > 正文     字号:  
色情视频聊天室女子丈夫表演“夫妻秀”  
2005-11-15 15:02:04  

色情视频聊天室,女子和丈夫表演“夫妻秀”



资料图


  在南方流传着这样一个“裸聊”故事:一个网名叫“想入非非”的企业家有很多公司,他第一次进色情视频聊天室时,由于不懂“规矩”,没有脱衣服,很快被踢出房间。“想入非非”深受“打击”,认为丢尽了面子,没有找到家的感觉,立即通过QQ联系版主:“赶紧给我开一个房间,要多少钱都可以!我有的是钱!!”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11月14日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截至目前,警方已接到群众举报的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俗称“裸聊”)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有效线索1600余条,破获相关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1人,处理涉案人员370人。
  
   此前,越来越多的色情“裸聊”已引起公安部和有关部门高层的注意。从9月28日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裸聊”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专项行动。
  
   “裸聊”人群到底有什么特点?谁在操纵并如何操纵“裸聊”人群?隐藏在其后面的利益链又是什么?近日,本报记者赴浙江、福建、内蒙古等地,对色情“裸聊”进行调查。
  
   女教师“火焰”因“裸聊”被要挟强奸
  
   2005年2月9日晚22时许,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某女教师“火焰”(网名)在外面喝过酒后,回到家中上网,与网友王某聊天。
  
   其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先通过甜言蜜语获取“火焰”信任,然后再用脱衣服进行视频表演的方式诱使“火焰”在家中裸体。之后,王某利用专用视频软件将“火焰”宽衣解带脱衣的过程,偷录成视频资料。
  
   两天后,王某将此视频资料通过网上视频连线让“火焰”观看,这给“火焰”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当天下午15时,“火焰”将王某约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某大酒店506房间,要求王某将视频资料删除。王某即以此相威胁,强迫“火焰”与其发生两次性关系。
  
   又过了两天,王某给“火焰”发来手机短信要求与其再次发生性关系。
  
   2月27日,痛苦不堪的“火焰”无奈之下,向海拉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28日,此案引起了海拉尔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并指示该局网监处组成专案组,尽快破案。网警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并于当天上午10时许,与海拉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配合,迅速出击,不到两小时就将在家中上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依法扣押其家中作案用笔记本电脑一台、外置视频摄像头一个、刻录光盘数张。
  
   23岁的王某供述了用家里笔记本电脑上的专用软件将“火焰”脱光衣服的情节都录下来,之后以公布录像资料相威胁的手段,将对方强奸的犯罪事实。
  
   王某还交代,他用同样的手段侵犯过其他多名女网友。
  
   警方对王某笔记本电脑中的内容进行了初步勘查取证,发现了大量王某与其他女性视频聊天中录下的视频资料,并查明王某在2004年12月所作的另一起案件:
  
   2004年12月的一天,王某在网络聊天时,通过视频将女网友运某脱衣服的裸体镜头偷录成电脑光盘,并以此威胁说如不听他的话,就将偷拍的裸体资料发到网上,让天下的网民都知道。运某一听,十分紧张。
  
   2005年1月12日晚21时许,王某以删除视频资料为由,约运某与其见面。之后,王某在运某家停车库里强迫运某与其发生两性关系,并以“暂借”为由,收取运某1000元人民币。
  
   目前,王某已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3年。
  
   “遥遥”和丈夫的“夫妻秀”
  
   浙江省杭州市某小区30多岁的居民“遥遥”(网名)和丈夫,是因为在网上进行淫秽色情表演,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氓行为”带走的。
  
   在与“遥遥”的一问一答中,或许可以透视她和丈夫表演“夫妻秀”的心路历程———
  
   问:你是如何到这个网站进行表演的?
  
   答(“遥遥”):是一个叫“加泪”的网友介绍的。在今年9月1日,她在QQ上叫我到“我要聊”上做表演,并要我与站长“东东”联系。
  
   第二天,我与“东东”联系上了。他通过QQ让我到这个网站做管理。当天下午2时,我和他讲好在会员房间做“夫妻秀”表演。
  
   问:你们具体是如何谈的?
  
   答:他在QQ里和我讲,脱衣舞100元一次,“夫妻秀”150元一次,另外还有会员送的E币换钱的。
  
   问:9月2日,你们“夫妻秀”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因为我当时没有该网的账号,所以“东东”就给了我一个公用的表演账号“秀色可餐”。我在13时左右进到聊天室房间,开始是放放音乐,到了14时左右,我一个人开始做脱衣舞表演,一边放音乐给会员听,一边跳舞,直到把衣裤全脱掉了。
  
   到了14时30分,我丈夫回来了,他也进到摄像头里。他从后面抱着我,于是我们开始进行“夫妻秀”的表演。最后,我们把电脑摄像头对准床头……,到14时50分左右结束的。过了两天,我收到了“东东”的150元汇款,钱是汇到工商银行“王××”的账号上的。
  
   问:仅这次在网上看表演的人有多少,叫什么?
  
   答:共有20多人,名字我大都记不起来了。能记得的有:“看看1234”、“激情少妇”、“人到中年”……
  
   问:你在这个网站还做哪些工作?
  
   答:主要是做脱衣舞及“夫妻秀”表演。
  
   问:报酬如何,是谁给你的?
  
   答:是网友“东东”给我汇的,我都是通过QQ和他联系,一般个人“脱衣秀”100元/次,“夫妻秀”150元/次。
  
   问:你认识的这些人中,是否知道有真实身份的?
  
   答:我只知道如“加泪”、“东东”等的QQ号,其他都是在网上联系的,其实名字都不知道的。
  
   问:你除了每次表演的收入,还有无其他的收入?
  
   答:有的,是视频点的收入。
  
   问:具体如何收取?
  
   答:每个会员要看表演都要付费的,分E币和视频点两种:E币是会员送给表演者的,1E币等于人民币1元。视频点1元换600点,每一个小时6元。E币分配表演者得70%,网站得30%。视频点和礼物分配的表演者拿40%,网站拿60%。
  
   问:你和这些会员有过单独进行的表演吗?
  
   答:有的,我给“看看1234”、“人到中年”的人单独表演过。表演过后的第二天,联系他们之后,他们各给我汇了100元。我后来还通过QQ视频跳脱衣舞给他们看,一直到凌晨3时才结束。
  
   问:“东东”为何要给你加管?
  
   答:当初“东东”要给我加管,让我在那里上班,每天在线8小时,给工资1000元/月,我没有答应。他后来还是给我加了管,要我有时间就去。加了管,我的用户名就在顶上了,人家容易找到我。
  
   问:你最早与丈夫进行视频“夫妻秀”的事情,他是怎么知道并同意的?
  
   答:他知道的,也是自愿和我一起表演的。
  
   问:你的收入让别人打在工行“王××”的银行卡里,是怎么回事?
  
   答:因为我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法的,怕查到我身上,所以去做了张假身份证,并用它在工行开了个账号。
  
   ……
  
   问:你妻子在平时有无经济收入?
  
   答(“遥遥”丈夫):没有的,她平时都靠我每月给她1000元生活费。
  
   问:你是否知道你们在网上进行这种表演是违法的?
  
   答(“遥遥”丈夫):知道。
  
   问:那你为何还要和妻子进行这种(“裸聊”)表演?
  
   答(“遥遥”丈夫):我是为了追求刺激,同时也是好奇。
  
   ………
  
   某“裸聊”网站:平均每晚1350人在线
  
   近日,警方破获了一起广东河源“知音聊语音视频聊天室”网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让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这家色情语音视频聊天网站,共分10个区,房间共有33个,其中,仅一区就有15个房间,晚上平均约有1350个用户在线。
  
   这家色情视频聊天网站在网上聊天室里开设房间,每天都有不同的男女参与各种形式的淫秽色情表演,每个房间在线观看人数100人至300多人不等。
  
   网站服务器前期设在广东省河源市,后又改了域名转移到重庆市。
  
   此案经河北、广东、四川三省公安网监部门的联合作战,才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首的嫌疑人李某是一名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教师。
  
   而在近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破获的一起案件中,色情视频聊天网站“人气”之旺,则让警方办案人员忧心忡忡。
  
   哈尔滨市警方对涉嫌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瞎聊”网站侦查中发现,该网站共建有30个聊天室,全天开放,每天不定时间在聊天室内组织由真人进行的脱衣秀、性器官展示、性交等形式的表演。
  
   警方查明,该网站自开通之日起点击浏览人数一路“飚升”。仅9月11日至9月22日之间,就有9.8万余人次光顾,浏览次数为50多万次,单日最高访问人数达13709人,单日最高浏览次数为69663人次,日平均浏览次数为46898人次。
  
   谁在“裸聊”?谁在操纵?
  
   在本文开头前述案件中,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确用同样的手段侵犯过多名女网友。“这些当事人的特点:年龄在30岁~40岁,有正当职业。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富裕,但家庭关系不十分和睦,内心空虚。出于种种原因,这些当事人坚决拒绝公安机关的调查,致使这些案件无法核实。”办案人员称。
  
   这起刑事案件是呼伦贝尔市首例利用网络聊天骗取对方信任,再利用视频将网友裸体的情景偷录成视频资料,以此为要挟并实施犯罪的案件。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犯罪分子手段之“先进”、犯罪性质之恶劣,令人担忧。“裸聊”给一些受害人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有的受害人甚至几度欲自杀。
  
   记者综合警方破获的众多“裸聊”案件分析,“裸聊”人群主要有3种构成:一是精神空虚,为了追求自身的感官刺激;二是开办色情裸聊网站和组织色情淫秽表演的不法分子,为吸引网站人气和点击数,以吸引广告(如性用品广告),也就是以牟利为目的者;三是以“裸聊”为诱惑,搞网络诈骗和实施其他网络犯罪者(如诱奸)。
  
   绝大多数网民都是被一步一步操纵、诱惑进行‘裸聊”的。在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破获的一起案件中,网民“夫妻秀”、“用心良苦”在“Saynsay”网站第二服务区通过“踢人”、“关房间”、“诱惑”、“指挥”等手段,鼓动安排其他网民进行淫秽表演,而网民“夫妻秀”利用其房主的管理权限,本人也在该聊天室内进行了淫秽表演。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副处长秦锐分析说,类似这样的网站经营形式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是以聊天和色情表演为诱惑,吸引游客进入聊天室内进行观看,当聊天室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由本聊天室管理者将聊天室入口加密。若游客要继续观看进一步的淫秽、色情表演内容,则必须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注册成为VIP会员后方可继续观看表演。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民警介绍说,以前人们只知道“星探”,现在互联网上已出现了“网探”,专门跟踪哪些网站排名人气旺的色情网站,随后,一些广告公司就会主动找上门来。
  
   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永岗表示,许多色情网站在首页页面上以“视频裸聊”、“电视联盟”、“视频联盟”的形式出现,诱使网民通过手机注册。网民手机一注册,就会被每月收费30元,但实际上正式进去以后,才发现该网站里面并不能进行“裸聊”,这种利用互联网“裸聊”进行诈骗的不法行为现在相当普遍。
  
   警方告诫青少年:“裸聊”不是儿戏
  
   据近年来的统计资料显示,网络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而这个年龄段的人中很大一部分有上网习惯。在女教师“火焰”因“裸聊”被要挟强奸案中,嫌犯王某仅22岁,很有代表性。
  
   同时,从净化网络环境和网络虚拟空间的角度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室设立主持人,并招揽会员,组织网上淫秽表演,严重污染网络环境,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据介绍,在本次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对象就是淫秽色情视频聊天室的开办者、经营者以及淫秽色情表演的组织者、策划者;淫秽色情网站的开办者、维护者;将淫秽色情网站服务期设在境外,但在境内收费的网站主办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员;利用提供淫秽信息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
  
   杭州市余杭区网监大队大队长骆树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教育广大网民,“裸聊”不是儿戏,对于正在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这类犯罪尤为值得警惕。对从事这方面的不法人员来说,这是犯罪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也因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被警方抓获。
  
   今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监总队侦破了一起冯某组织他人进行网络淫秽表演的案件。从警方提供的资料看,在已经被抓获的10多名涉案嫌疑人中,绝大多数是20岁以下的少男少女,最小的刚满16岁,主犯冯某也不过是位24岁的少妇。有的还是某知名大学化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刚刚走出大学校门1年多。
  
   “我光知道卖淫是违法的”,一名年轻的嫌犯对记者说。
  
   有社会学家认为,网络色情犯罪虽然没有凶杀案那样血腥,但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尤其是对青少年,他们的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对不良信息的辨别和抵御能力比较差,一旦沾染色情网站这种精神鸦片,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健康的网络环境关系到整个下一代的成长。
  
   “让青少年远离网上色情视频聊天!”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副处长卫琪表示,从目前破获的一些案件来看,涉案者有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他提醒广大网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洁身自好,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专家:治理“裸聊”应网上网下结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中心秘书长、著名网络评论家姜奇平认为,网上色情从最早的文字图片,到视频(如色情小电影),再到“裸聊”,已成为一个全社会关注的沉重话题。政府对这方面加强监管,是应该的,它有利于建立一个良好有序的网上空间。
  
   “当前在这方面的打击上,法律也还是缺位,但在实践中可以得到慢慢规范和改进。”姜奇平说,在法律的执行层面,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警方在办案时的取证方面。
  
   即在警方办案时网监应做到理直气壮———“如果你撞到了枪口上,我有办法对付你!”
  
   近年来,手机短信诈骗和利用手机网上注册进行网络犯罪呈蔓延之势,社会各界有关手机实名制的呼声日盛。那么,打击网络犯罪是否要实行手机实名制?姜奇平表示,这还需要探讨,很难说一旦实行手机实名制以后,利就一定大于弊,这还有一个高科技产品和国际接轨的问题,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
  
   “不能因为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是在网上发生,我们就让它在网上消失,这更需要在网下打击。”姜奇平说,“实际上互联网使犯罪分子有了更多的犯罪机会,但也让这些违法犯罪分子有了更多的网上暴露的机会,对于公安部门来说,这实际上多了一个网上追击和打击的机会!”
  
   来源:中国青年报/何春中  
编辑:胡 蝶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  

版权声明:除注明外均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门排行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