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性 > 两性 > 内容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保障民众基本文化权益

2019-03-28 17:28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科学发展 辉煌十年”系列稿件之十五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文化建设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繁荣和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举措和全国人民的共识。现阶段,根据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一般认为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主要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另外农村为农民免费放映电影也属于这个范畴。对于这些基本文化权益,需要政府免费或优惠提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是实现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建共享的制度保障。必须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可见,公益性文化建设已经引起党和国家的极大关注。正是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迅猛,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相当保障。

近年来,我国牢固树立文化民生的理念,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2007年8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同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大大加速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2010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中,把“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改革发展要做好的“三加快一加强”四项重要工作之一。2010年12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纳入中央决策部署。2011年,文化部与财政部实施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第一批31个示范区创建城市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上议事日程。粗略估算,首批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31个城市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00亿元,部分创建城市2011年比2010年文化事业费投入实现了翻一番,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至少提速5年。

二、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场馆建成开放,推动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步伐。

在公益性文化建设中,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站等对于满足广大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有举足轻重作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工作,2008年6月,《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颁布。11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颁布。2011年1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国15个省级美术馆已经向公众免费开放,2952个公共图书馆、3285个文化馆、3413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公布,上等级馆达到2028个,达标率由35%提高到62%。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大大满足了群众的文化要求,也促进了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据统计,2011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达到38150.92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16.2%;全国文化馆培训达到615.18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43.1%;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组织训练班培训人次达到1231.28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32.7%。

版权声明:除注明外均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热门排行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