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创办了一家涉及贩卖儿童色情影像资源的网站,并以此获利;
他疑似用留QQ等方式,多年在百度贴吧里约会15岁以下的儿童;
……
这些事迹,都有图有真相,从各个方面佐证了许豪杰是个“恋童癖”,并涉嫌违法的事实。
虽然事发后,义愤的网友们把他的黑历史扒了个底儿掉,然而面对这些证据,许豪杰不仅不承认,反而诬陷网友们诽谤他。
之后这个新闻也渐渐淡出大众视野。
但是! 7月26日,这位知名大V首次接受了在某媒体的视频采访。看完这段采访后,我感觉整个人的怒气值重新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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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这场采访的部分问答和截图:
一开场,记者问:之前网友晒出的那些你的不雅留言,你怎么解释?
他的解释是:
嗯,承认自己“有点低俗”,“不雅”,态度还算是诚实?
接下来记者问:对于你在自己的网站上卖原味,作何解释?
【注释:原味指人们穿过并没有洗过的,残留着体味的衣服,如原味袜子,原味内衣。一般认为收集原味的行为属于异类。】
他的回答:
再次承认自己“比较低俗”、“恶趣味”,毕竟一双“岛国原味袜”卖90元的截图来自自己微店,不好抵赖呀。
然鹅!接下来,他就义正严辞的声明道:
我才不是“恋童癖”呢,我只是个“正太控”!
事实上,“正太控”是这样的:指对少年抱有强烈喜爱以及产生“萌”感觉的人,亦指对3至16岁左右之未成年男孩、少年本身及以这两者为对象之绘画少年、漫画、动画、小说抱有强烈喜好(萌)的人们,在现实行为中表现为对其喜爱,不涉及感情方面(更不可能涉及性)。
而这位大V的调调则是这样的:
成年人都能看出来这句话包含的性意味!
记者接着问:关于网友关注的地铁男孩晒下体照片,你的评论怎么理解?
他的回答是:
看,这次的自我评价是“很低俗”。
短短几分钟内,许豪杰对自我的认识就完成了从“有点低俗”→“比较恶俗”→“很低俗”的升华。
记者也很犀利,问他:你曾经说自己是“卧底“,是为了做视频搜集素材?
问了两遍,回答是不一致的:
先说“有一部分原因”,再问一遍之后,马上矢口否认说“我不是卧底”,这让广大群众是不信你啊,还是不信你啊?
“卧底”二字一出,无间道都要被黑的哭了吧。
而当记者问到许豪杰关注恋童帐号、开设恋童网站等“实锤”问题时,许豪杰要么装白莲花表示自己很清白,要么这么说:
可惜,我们更相信的是,即使公安部门调查之后没能给你定罪,也仅仅是因为“证据不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结果很可能就是这样……),你的所做作为,都无可辩驳的证明你不仅是“恋童癖”,还触犯了做人的底线。
所有的采访内容看下来,可以得出一个迷之结论:我卖儿童原味 + 我关注恋童帐号 + 我发表色情评论 +我开设恋童网站 + 我约会儿童= 我不是恋童癖 !
他的整个辩白,说实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每到关键问题就人云亦云,扯什么“交给公安机关去处理”,真以为别人都是瞎的么?
所以,这段视频发出后,网友们也炸了锅:
完整采访视频在此:
(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勿为人渣浪费流量)
接下来,科普几个问题:
1、说了半天,到底什么是“恋童癖”?
恋童癖,是一种不正常的性偏好,其性欲通常部分或全部的指向青春期以前或未发育的儿童。
DSM IV(《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4 版)对“恋童癖”这样定义:
(1)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小于 13 周岁)反复地强烈地表现出性的兴趣,如性幻想、性冲动或涉及性的行为,这种状态至少持续 6 个月;
(2)性幻想、性冲动或行为干扰了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3)被评估的人至少 16 岁,并且比针对的儿童至少大 5 岁。
2、为什么“恋童癖”这样被人痛恨?
如果恋童只是存在于思想层面而从未付诸于行动,那么“恋童癖”还不致于这样遭人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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