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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亨特张原型入选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2)

2019-06-22 19:10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入选今年年度法治人物的田文昌律师,他总说, 一个好的律师,是否意味着只接受“好人”的委托,而拒绝为“坏人”辩护?在辩护人的铭牌背后,他关注的是:罪名与事实是否相符?罪行与惩罚能否相当?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这才是社会主义法治赋予律师的职业使命。

  本届“颁奖礼”增加全新环节——“年度致敬人物”,而2013年在这个舞台上我们需要致敬的人物,虽然在这一年已经离开我们,但她所坚持的诉讼却没有结束,她个人是一部浓缩的历史,但这部历史未完待续。20年间,万爱花八赴日本,三次诉讼,均告败诉,她却从未放弃,哪怕身患重病,瘫痪在床,她最惦念的,还是打官司。2013年9月4日,万爱花去世,享年84岁,临终时她没有闭上眼。从14岁到84岁,从一个女孩到一个老人,她背负70年的屈辱,代表在那场战争中每一个受侮辱、遭践踏、被蹂躏的中国妇女进行申诉。 万爱花老人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她是第一个到国际舞台上,揭露日军慰安妇真相的,在万爱花的带动下,先后有十几位中国受害者表明身份,加入诉讼,她们在各种日本民间集会上说出事实,让日本民众了解真相。

  2013年,叔侄冤案的平反几乎成为司法界的一件高度瞩目的事件,而退休检察官张飚也随之被媒体推出。6年前,张高平、张辉叔侄两人被控在杭州奸杀了一名女子,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死刑缓期执行,并被送到新疆服刑,遇见了检察官张飚,他伸张正义,历时5年,直到张飚退休两年后,一桩十年冤案才得以平反。“他用行动追求着刑事司法公正的崇高理念!”在张飚眼里,退休不意味着放弃对司法公正的坚守,脱下的制服也不是阻挡他为冤情昭雪的理由,为了公平正义,张飚十年不改初衷,只因心中埋下过一个神圣的种子,如今早已长成“维护法律尊严”的参天大树!

  来自西北戈壁滩的优秀普法宣传员是宁夏贺兰县司法所所长,他在基层司法岗位奋斗了25年,成功调解民事纠纷上万件,成功调解率达到98%, 并根据当地情况自创普法三字歌和一系列的普法方法,颁奖礼上,他质朴幽默的语言打动了所有观众。

  刘协和是一位已经85岁高龄的老人,他是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专家,精神卫生立法的推动者。1986年建立了国内第一个司法精神病学教研室,成为新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开创者。1985年,时年57岁的刘协和被指定为《精神卫生法》的起草人,14年站在立法进程的最前沿,十易其稿, 2012年10月26日,《精神卫生法》正式通过,并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85岁的老人终于完成夙愿,并入选年度法治人物。

  2013年年末我们无法忘却那些牺牲在法治前沿的人们:

  2013年10月11号凌晨牺牲在救火前沿的“烈火双雄”——北京消防员刘洪坤、刘洪魁;

  警察村官——福建司法厅“驻村书记”吴发诏,两年里,吴发诏解决了全村900多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修灌溉渠、防洪堤、建小学,拉来投资建厂,为村民致富尽心竭力;

  2012年12月3日晚,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蛟龙遭遇车祸,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2013年7月30日,陕西检察官刘宝奇长年超负荷工作,身患严重的腰椎病和高血压,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奋战公诉席上。

  牺牲的英雄们,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一名法律工作者的使命。他们把忠诚定格在岗位上,把责任融进了工作中;将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用生命诠释了国徽的意义。

  2013年12月4日,正值第十三个全国普法日,我们梳理年度法治事件、推选法治人物,纪念那些逝去的英雄。而每年的颁奖礼,我们也都会被这些人,被这些人身上的某种力量打动。他们心中有一把尺,凭信念去坚守;他们心中有正义,用执着去追寻。让我们记住这一年,这一天,这样的一些人,一同见证、一同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光辉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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