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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用上了高科技(2)

2019-03-24 08:15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目前,宁夏全区所有的基层法庭都配备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2013年,法官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里审理案件达2520件,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3200余次,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近300万元,被群众称为“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司法为民,是70多年来人民司法不变的情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使司法为民找到了新的实现形式。登录法院网,陕西法院案件的办理进度一目了然;联通互联网,律师便可在网上办案平台阅览甘肃法院案件卷宗;扫描二维码,宁夏法院的执行案件信息随时随地可查……

  去年以来,陕西榆林法院对“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65件案件,以视频、图文、微博等方式进行了网络直播。

  “群众喜欢从哪里了解信息,我们就在哪里公开信息。” 榆林中院院长雷建新说,运用微博等新的媒介,司法公开的受众面扩大了,传播也更及时准确了,今年以来,榆林中院6909份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执行,是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兑现”,是司法能否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今年7月,甘肃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现代化指挥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借助4G远程指挥、“点对点”执行查控、执行联动等五大系统,甘肃法院涉及财产案件的执结率、重点案件的结案率、中央督办案件的办结率、无财产案件清理率均达到100%,提前3个月完成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任务。

  “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需要找到新的载体和有效手段。信息化无疑为今天的‘马锡五’们添上了高科技的‘武器’。”宁夏高院院长李彦凯说。

  不懈的追求

  司法现代化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今天,法官职业化成了必然趋势,司法现代化成了重要目标。如何让“马锡五”们既懂民情民意,又能娴熟运用法律?如何使司法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力?信息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每天上班后,甘肃高院民一庭法官刘恒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内网信息化工作平台,“绿灯是案件审限到了1/3,黄灯是审限到了2/3预警催办提示,红灯则表示纪检组已发挂牌督办决定。”

  提起信息化工作平台,在民庭工作多年的法官道出了他们的态度变化。“刚开始我们都不爱用,觉得是一种‘束缚’,可习惯了后再也离不开了,现在它就是我们的‘外脑’,帮助我们提升案件质效。”

  信息化工作平台根据案件不同类型将办案流程细化到每个节点,并根据法律规定设置不同时限,对立案、分案、开庭、送达、结案、归档等重要流程节点进行智能提示、预警,有效防止超审限;根据审判人员角色赋予不同权限,设置上至院长下至审判员的严格审批流程和时限,实现了公文流转和审批提速。

  截至2014年上半年,甘肃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6438件,同比增长15.33%,审结81766件,同比上升13.68%。针对27项可计算的评估指标进行增益效果评估,其中16项指标呈现增益效果,占59.26%。甘肃全省法院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均达到了近3年来最佳值。

  从2014年开始,陕西榆林中院运用信息化评查手段实行网上案件评查,将评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问题编发评查通报;在审判信息系统提取各类数据的基础上,综合研判全市法院审判工作运行态势,指导审判工作。2013年,神木县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突发,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凸显。榆林中院及时调整司法资源,将神木法院的1081件审判案件和456件执行案件指定由南部六个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的基层法院审理和执行,有效缓解了神木法院的办案压力。(记者 徐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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