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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热点案件审判看中国司法走向

2019-03-24 01:5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从热点案件审判看中国司法走向

  郑 帅摄

从热点案件审判看中国司法走向

  10月12日,重庆市首例消费者状告通信公司“数据流量包月使用,逾期自动清零”不合理案在云阳县法院公开理,门户网站、微博同步图文直播。

  法 轩摄(资料照片)

  李某某案、冀中星案、龚爱爱案、杨达才案……一个多月来,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司法热,也给人们提供了一个个观察中国司法判的窗口。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实现公正司法规划“路线图”。

  通过分析热点案件的审判和《意见》,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司法审判的未来走向逐渐清晰——

  司法公开

  微博庭审直播渐成常态

  8月22日至26日,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实时播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此前有过类似直播,但对薄熙来案进行微博直播,具有标志性意义。这种信息公开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也起到了一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9月16日,在北京大兴摔婴案庭审现场,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对该案进行微博直播,先后发布微博11条,对“法庭调查”、“播放视听资料”、“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实时播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在存表示,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进行审判信息公开,有助于第一时间传达权威声音,打消公众对司法审判公平正义的质疑。

  《意见》提出,要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和普遍关心的纠纷,要主动、及时、全面、客观地公开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和疑惑。

  在微博庭审直播的同时,法院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也在紧锣密鼓地建设完善中。

  根据今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最高法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第一批裁判文书7月已集中公布。在最高法的带动下,地方各级法院也纷纷通过网络公开裁判文书。

  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公众登录最高法网站,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表示,可以预见,在现有的法院主题开放日、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旁听审判和法院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今后,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将继续创新,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意见》提出以公开促公信,其中特别强调,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

  独立审判

  排除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

  9月26日,李某某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起案件从案发到一审,始终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新闻记者持长枪短炮守在法院门前,捕捉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细节;网络上,“事发经过揭秘”、“案件真相”等微博、帖子不断翻新;要求严惩的声音和要求全面公开案情的声音不绝于耳。司法审判处于360度的聚光灯下,置身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能公开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信息;强奸案件还涉及个人隐私,依据法律,受害人信息和案件详情也不能公开。法院应该顶住舆论要求全面公开的压力。”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席小华说。

  一审宣判后,审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案件审理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海淀法院审委会委员范君说:“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身份信息保护、犯罪记录封存,法院对宣判工作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为保证宣判公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京法网事’对案件宣判情况进行了微博播报。”

  “在舆论如此的压力下,法院经受住了考验,做到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为任何舆论所左右。”席小华如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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