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恋童癖”潜伏在生活中不为人知的另(2)
南京车站猥亵女童案被曝光之后,许多人在微博上大骂作家陈岚说她不该公开曝光此事情,说她的行为不仅没有保护好小女孩,甚至有可以对小女孩造成二次伤害,这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你让她以后还怎么见人?
可是我想说,最最没脸见人的应该是那个人公然猥亵小女孩的养兄段某才对,怎么倒变成了受伤害的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要被人千夫所指呢?
在中国,最不缺的就是那些道貌岸然、愚不可及的人,当孩子受到侵犯时,他们觉得这种事情说出去是很丢脸的事情,然后隐忍不发姑息纵容着不法份子要么继续伤害自己的孩子,要么继续伤害其他人的孩子。
更有一些愚蠢至极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出了这种事情,丢了他们做家长的脸面,就把所有的气全撒在孩子身上,不是打就是骂,施暴者固然可恨,可做家长的又何曾把自己的孩子当人看,他们的不作为甚至是打骂让本就受伤的孩子觉得自己被别人施暴性侵全都是自己的错,可孩子有什么错呢?
对一个心理变态的人来说,只要天时地利人和只要当时的环境条件为他提供了可以侵犯他人的温床,在他们内心深处人性的恶与欲望一旦需要释放,他们便会无所顾忌的犯罪,而此时那个不幸出现在犯罪者视线范围内的“猎物”,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他们施暴的对象。
做家长的要想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孩子,除了报警,除了抓住凶手严惩凶手还孩子一个法律上的公道外,真的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保护自己孩子的方式了。因为对于那些受侵害的孩子们来说,只要凶手一天没抓住,她们就永远无法活得有安全感,担心自己随时还会受到威胁与伤害,觉得凶手的逍遥法外让自己活得就像是一个耻辱,一个被人嘲讽与耻笑的对像而已。
“你伤害了我,却不用负法律责任”这句话,会成为那些被侵害的孩子内心永远的伤痛,如果连自己的父母,国家和法律都不值得信任的话,那这些孩子今后还能相信谁呢?
所以,这也是台湾女作家林奕含自杀的原因。

林奕含出生于医学世家,她13岁时被老师诱奸,在这样一个出身良好又有文化修养的家庭里出生的林奕含,出了这样的事情,她的家人非但没有报警,甚至还极力隐瞒掩盖这件事情。
一些家长从小就给孩子灌输,你要好好的表现,要迎合别人,讨好别人,取悦别人的这种观点,觉得只要别人都夸自己孩子好那样才最有面子,这样孩子才能获得更多人的喜欢。
因此,孩子从小就觉得我只有表现的乖乖的或是将自己优秀的一面展示给别人,我才能得到父母或者其他更多人的表扬、赞美,拥抱、亲吻,爱抚与关心,所以那些缺乏早期性教育的孩子,在努力的表现自己优秀的一面试图获取更多的除了父母以外的赞美,拥抱,亲吻与爱抚时,就算被猥亵了也不自知,可往往孩子的不自知会加速恋童癖者采取下一步行动,那就是性侵。
就像林奕含在自述里说的那样,从小她的母亲对她的管教就特别的严格,凡事都要求尽善尽美。受高贵、优雅,完美的母亲的影响,她似乎只有做到令母亲令所有人满意才更像是她的女儿。所以她努力的学习每门功课都是优,钢琴舞蹈文学创作都是她的特长与爱好,她渐渐变得犹如她的母亲一样倾其全力想要呈现完美,且不容许自己有任何的瑕疵及污点。而他恰恰是她很仰慕与尊敬的一位中文老师,当他不停的夸她文采好有文学天赋,赞美她长得漂亮,说他最喜欢她,只有她才是他文学创作的灵感缪斯时,只有13岁的她误以为自己对他的好感就是喜欢就是爱,然后被他的巧言令色所骗所诱奸。
当年13岁的她拼尽全力想要取悦及获得母亲或他人更多的爱与温暖,她以为老师那样对她只是为了向她表达他对她的爱与喜欢而已,而他也是这么说这么做的。可直到成年以后,她才意识到那不是喜欢和爱,那是赤裸裸的打着爱与喜欢的幌子进行诱奸的行为,她那时还小什么也不懂,只懂得取悦讨好自己的父母及他人,根本就不懂拒绝别人对自己的好,哪怕这种好是别有用心的,她也无法分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