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从轻处罚 这六只“大老虎”都干了同一件事(2)_中国健康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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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从轻处罚 这六只“大老虎”都干了同一件事(2)

2019-03-07 14:27 作者:蒙多

  时间最近的是,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因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入股及上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0.7071万元犯受贿罪,于2017年2月被叛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何家成到案后,检举揭发了多人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可予从宽处罚。

  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自2004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7.91383万元。2016年11月,其被叛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鉴于梁滨“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依法减轻处罚。

  同年10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因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被叛受贿罪。法院认为其“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当年3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冀文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判决书显示,鉴于冀文林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自首和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追缴赃款赃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4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因犯受贿罪,被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法院认为,“由于李达球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后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积极配合追缴查扣赃款赃物,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除上述明确提及“检举揭发”的落马官员外,还有诸如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等人因“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落马高官将功赎罪 依据这条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腐数额并非量刑的唯一标准。自首、立功、坦白、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一直是受贿罪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坦白、认罪悔罪”这些主观上就能办到的形式容易,但在“争取从宽”的量上并不明显。“揭发他人犯罪”和“主动交待办理机关并不掌握的犯罪事实”亦是重要途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贪污受贿的条款明确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宽处理。针对犯罪较轻的,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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