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晚清民初的西方传教士,没有特别狂热的传教行为?(2)
2019-06-22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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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的外国传教士看中国儿童玩耍。
19世纪欧美基督教会发明了许多新的传教手段,传教差会一般不是采用传统的“属灵”方式直接宣教,而是采取“医学”(Medicine)、教育(Educational)和出版(Printing)等方式,称之为“间接传教”(Indirect Mission)。教会开办医院、学校、报社、杂志社、出版社、学会、博物馆、图书馆等等世俗机构,传播基督教的价值观念,逐渐皈依信徒。这样的话,来华传教士们往往都有双重职业,他们兼任医生、教师、出版人、学者,就像福益华这样,担任着医生职务,是一些用医学作为手段传播福音的“医学传教士”。按当时人的看法,这是一个光荣使命、崇高职业,是传教士中的技术精英,“从伯驾(Peter Parker)时代起,医生就是宣教队伍中受人尊敬的成员”。他们的人数不少,1905年在华西方传教士3445人,有301位是医生,其中男医生207位,女医生94位。当年,各大传教会开办医院166间,药房241间;经这些医院治疗的住院病人是35,301名,门诊病人更达到1,044,948名。1905年的“间接传教”成就,已经表明基督教会是中国近代医学的开创者。在“间接传教”事业最为发达的上海,早期医院和早期大学都是由教会创办的,如仁济医院、公济医院、广慈医院、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等。
如果说“间接传教”是现代传教学上的发明,那“社会福音”(Social Gospel)就是20世纪神学上的创新。20世纪初,以纽约协和神学院为代表,美国基督教会提出“社会福音”的主张。这种神学思想认为:福音书不但可以拯救人的灵魂,还应该发挥作用,去拯救每个人的身心,以及由人类群体构成的社会肌体。这是一种接近于“社会主义”理想的社会改造思想,有些派别甚至明确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主义”。在英、美基督教徒看来,中国是最应该实行社会拯救的国度:现代医学不发达,卫生条件落后,瘟疫和疾病丛生;清末社会改革失败以后,动乱、革命和内战摧毁了原来的社会秩序,各项制度有待重建;还有,很多中国人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不懂得用正确的信仰来维持自己的文化和文明。种种弊端,正是基督教会十分愿意加以改良的,只不过这种改良还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借以皈依民众。
在上海等大城市受过新式教育的中国籍医生,通常都不愿去乡镇执业。新式医疗、现代教育最为匮乏的地区是地处边远的农村地区,社会破产状况严重。看到了这一点,国外差会便组织本国的医生前来中国内地志愿传教。靠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借助现代医学的先进手段,“医学传教士”几乎无远弗届,非常受人欢迎,传教效果也很好。派遣福益华的差会是“美国海外传教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Foreign Mission,简称美部会)。爱德华从耶鲁大学医科毕业后,应聘来中国传教,招募的广告上就写明不是留在上海、汉口、天津、北平等大城市,而是要下到福建的贫困山区邵武府城。福益华的儿子小爱德华•布里斯说,他父亲更愿意成为一位医生,而不是传教士。也就是说,福益华的第一身份是医生,而不是牧师,他是为了治病救人才来中国的。福益华当然是有宗教精神的,但他确实首先是一位“人道主义”者。清末民初的传教史充满了这样的例子,来华传教士们都比较偏向于“世俗主义”,更乐于从事社会、人文和科学事业,而不是“宗教狂热”。无疑,这样的医生,多多益善;这样的基督教,有益无害。
福益华真的是一位普通医学传教士,尽管《邵武四十年》中的故事很是动人,但主人翁的经历并不曲折。1891年,他从耶鲁大学医学专业毕业;1892年,他跨过美洲大陆,在旧金山登船来中国;1892年到1932年,他用福益华的名字在福建邵武行医。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他一个人,每年预算只有350美元,却要为闽北地区的200万人口服务。他在1898年用自己的工资,加上在美国募集的款子,建造了当地第一家医院。福益华是闽北地区现代医疗事业的奠基人,本想终身留在这里,服务病人,但是他最后不得不离开。福益华答应他在四十年中积累起来的闽北病人,说一定会回来。事实上,回到新英格兰家乡以后,福益华和他的夫人一直在努力,随时准备回到中国,回到他的病人中间。
由于本书是用个人的日记、书信和档案资料写成的,因而保留有不少有意思的细节,很多是我们容易忽视的。比如,当时的传教差会派出教士的时候,非常注意他们的婚姻(恋爱)情况,尽量要求他们配对而行。福益华没有把波士顿未婚妻带来,却在福建找到所爱。来华传教士人数中,女性比例超过了男性,让男性能够较容易地找到妻子。为此,我们看到当年传教组织者的用心之细致、组织之严密。1901年,福益华在福州爱上了一位女传教士梅•波兹;1902年这位女教士改名为梅•布里斯,嫁给了福益华。如此一例,我们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传教士夫人,还有单身女传教士——目的当然是为了不给当地社会造成负担,或者弄出绯闻和丑闻。
1911年,小爱德华•布里斯出生在福建,大清王朝在这一年变成了中华民国。短短的十几年里,闽北地区陷入动乱之中,比清末更加糟糕。袁世凯政权、北洋军阀、广州军政府等在这一地区变换拉锯,政局混乱。变换的政权,越来越民族主义;排外的浪潮,使得外国传教士无法生存。回国以后,小爱德华的职业是新闻报道,成为CBS著名栏目的编辑。在他的描写中,中国清末民初的政治、社会和信仰状况都栩栩如生。按他整理的家族史料,他父亲好几次从军人的枪口下脱险,劫后余生。溃败的北洋军阀士兵,从他们身上抢劫戒指、眼镜;占领当地的国民革命军人,要求把北洋伤兵扔出医院,专门治疗他们的人员;那位国民党军官用手枪顶住了福益华的脑门,只是在最后关头没有扣动扳机。回到病床前的福医生“感到了恐惧”,几乎瘫在地上。
福益华在华生活的四十年,正是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故的时代。由于他在偏僻的邵武、福州地区生活,没有在上海、北京、南京等中心城市度过,就不像林乐知、李提摩太、福开森那样遇到很多重要人物,见证到一系列重大事件。但是,福益华四十年的偏僻生活,其实并不平凡,他同样经历了中国社会在清末民初的重大转折。一个比较开放的“维新”事业,艰难地引进了一些西方的医院、学校、新闻出版等现代文化机构。几十年的“民教冲突”酿成“义和拳”奇祸之后,清朝也没有完全关闭“传教”通道。然而,辛亥革命后的民族国家却越来越不能容纳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哪怕是像福益华这样的“间接传教”。这一切都是怎样发生的?福益华在华四十年经历正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案例可以分析。小爱德华•布里斯使用的资料,绝大多数是父亲、母亲留给他的信件。这些资料,被处理成了非虚构文学,写成了动人故事,供一般读者阅读。然而,注重实证的历史学家也可以一看,因为从这样一种私家的记载中,我们也能发现一个公共的历史。
19世纪欧美基督教会发明了许多新的传教手段,传教差会一般不是采用传统的“属灵”方式直接宣教,而是采取“医学”(Medicine)、教育(Educational)和出版(Printing)等方式,称之为“间接传教”(Indirect Mission)。教会开办医院、学校、报社、杂志社、出版社、学会、博物馆、图书馆等等世俗机构,传播基督教的价值观念,逐渐皈依信徒。这样的话,来华传教士们往往都有双重职业,他们兼任医生、教师、出版人、学者,就像福益华这样,担任着医生职务,是一些用医学作为手段传播福音的“医学传教士”。按当时人的看法,这是一个光荣使命、崇高职业,是传教士中的技术精英,“从伯驾(Peter Parker)时代起,医生就是宣教队伍中受人尊敬的成员”。他们的人数不少,1905年在华西方传教士3445人,有301位是医生,其中男医生207位,女医生94位。当年,各大传教会开办医院166间,药房241间;经这些医院治疗的住院病人是35,301名,门诊病人更达到1,044,948名。1905年的“间接传教”成就,已经表明基督教会是中国近代医学的开创者。在“间接传教”事业最为发达的上海,早期医院和早期大学都是由教会创办的,如仁济医院、公济医院、广慈医院、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等。
如果说“间接传教”是现代传教学上的发明,那“社会福音”(Social Gospel)就是20世纪神学上的创新。20世纪初,以纽约协和神学院为代表,美国基督教会提出“社会福音”的主张。这种神学思想认为:福音书不但可以拯救人的灵魂,还应该发挥作用,去拯救每个人的身心,以及由人类群体构成的社会肌体。这是一种接近于“社会主义”理想的社会改造思想,有些派别甚至明确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主义”。在英、美基督教徒看来,中国是最应该实行社会拯救的国度:现代医学不发达,卫生条件落后,瘟疫和疾病丛生;清末社会改革失败以后,动乱、革命和内战摧毁了原来的社会秩序,各项制度有待重建;还有,很多中国人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不懂得用正确的信仰来维持自己的文化和文明。种种弊端,正是基督教会十分愿意加以改良的,只不过这种改良还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借以皈依民众。
在上海等大城市受过新式教育的中国籍医生,通常都不愿去乡镇执业。新式医疗、现代教育最为匮乏的地区是地处边远的农村地区,社会破产状况严重。看到了这一点,国外差会便组织本国的医生前来中国内地志愿传教。靠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借助现代医学的先进手段,“医学传教士”几乎无远弗届,非常受人欢迎,传教效果也很好。派遣福益华的差会是“美国海外传教委员会”(American Board of Foreign Mission,简称美部会)。爱德华从耶鲁大学医科毕业后,应聘来中国传教,招募的广告上就写明不是留在上海、汉口、天津、北平等大城市,而是要下到福建的贫困山区邵武府城。福益华的儿子小爱德华•布里斯说,他父亲更愿意成为一位医生,而不是传教士。也就是说,福益华的第一身份是医生,而不是牧师,他是为了治病救人才来中国的。福益华当然是有宗教精神的,但他确实首先是一位“人道主义”者。清末民初的传教史充满了这样的例子,来华传教士们都比较偏向于“世俗主义”,更乐于从事社会、人文和科学事业,而不是“宗教狂热”。无疑,这样的医生,多多益善;这样的基督教,有益无害。
福益华真的是一位普通医学传教士,尽管《邵武四十年》中的故事很是动人,但主人翁的经历并不曲折。1891年,他从耶鲁大学医学专业毕业;1892年,他跨过美洲大陆,在旧金山登船来中国;1892年到1932年,他用福益华的名字在福建邵武行医。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他一个人,每年预算只有350美元,却要为闽北地区的200万人口服务。他在1898年用自己的工资,加上在美国募集的款子,建造了当地第一家医院。福益华是闽北地区现代医疗事业的奠基人,本想终身留在这里,服务病人,但是他最后不得不离开。福益华答应他在四十年中积累起来的闽北病人,说一定会回来。事实上,回到新英格兰家乡以后,福益华和他的夫人一直在努力,随时准备回到中国,回到他的病人中间。
由于本书是用个人的日记、书信和档案资料写成的,因而保留有不少有意思的细节,很多是我们容易忽视的。比如,当时的传教差会派出教士的时候,非常注意他们的婚姻(恋爱)情况,尽量要求他们配对而行。福益华没有把波士顿未婚妻带来,却在福建找到所爱。来华传教士人数中,女性比例超过了男性,让男性能够较容易地找到妻子。为此,我们看到当年传教组织者的用心之细致、组织之严密。1901年,福益华在福州爱上了一位女传教士梅•波兹;1902年这位女教士改名为梅•布里斯,嫁给了福益华。如此一例,我们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传教士夫人,还有单身女传教士——目的当然是为了不给当地社会造成负担,或者弄出绯闻和丑闻。
1911年,小爱德华•布里斯出生在福建,大清王朝在这一年变成了中华民国。短短的十几年里,闽北地区陷入动乱之中,比清末更加糟糕。袁世凯政权、北洋军阀、广州军政府等在这一地区变换拉锯,政局混乱。变换的政权,越来越民族主义;排外的浪潮,使得外国传教士无法生存。回国以后,小爱德华的职业是新闻报道,成为CBS著名栏目的编辑。在他的描写中,中国清末民初的政治、社会和信仰状况都栩栩如生。按他整理的家族史料,他父亲好几次从军人的枪口下脱险,劫后余生。溃败的北洋军阀士兵,从他们身上抢劫戒指、眼镜;占领当地的国民革命军人,要求把北洋伤兵扔出医院,专门治疗他们的人员;那位国民党军官用手枪顶住了福益华的脑门,只是在最后关头没有扣动扳机。回到病床前的福医生“感到了恐惧”,几乎瘫在地上。
福益华在华生活的四十年,正是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故的时代。由于他在偏僻的邵武、福州地区生活,没有在上海、北京、南京等中心城市度过,就不像林乐知、李提摩太、福开森那样遇到很多重要人物,见证到一系列重大事件。但是,福益华四十年的偏僻生活,其实并不平凡,他同样经历了中国社会在清末民初的重大转折。一个比较开放的“维新”事业,艰难地引进了一些西方的医院、学校、新闻出版等现代文化机构。几十年的“民教冲突”酿成“义和拳”奇祸之后,清朝也没有完全关闭“传教”通道。然而,辛亥革命后的民族国家却越来越不能容纳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哪怕是像福益华这样的“间接传教”。这一切都是怎样发生的?福益华在华四十年经历正好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案例可以分析。小爱德华•布里斯使用的资料,绝大多数是父亲、母亲留给他的信件。这些资料,被处理成了非虚构文学,写成了动人故事,供一般读者阅读。然而,注重实证的历史学家也可以一看,因为从这样一种私家的记载中,我们也能发现一个公共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