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12)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报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本系列基金间转换不再收取基金转换费,不再限定免费转换次数。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最新的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特定的投资者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2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6年3月19日前公告。
2、“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人员情况”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中“(一)基金托管人情况”按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之“四、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9月30日后由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75% +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25%。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债券指数涨跌幅×85%+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15%;其中债券指数为:中信国债指数涨跌幅×51%+中信银债指数涨跌幅×49%。”
变更为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75% +上证国债指数涨跌幅×25%。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涨跌幅×85%+上证A股指数涨跌幅×15%”。
6、“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之“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截至2015年9月30日之前均按原业绩比较基准编制,自2015年9月30日之后采用新业绩比较基准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7、“第八节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截至2015年9月30日之前均按原业绩比较基准编制,自2015年9月30日之后采用新业绩比较基准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第十九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修改了“对账单服务”的相关内容。
9、“第二十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信息。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十九日
(原标题: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