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爆出4起猥亵女童案 你能为保护女童做点啥?(2)
有数据表明,家庭成员性侵儿童的比例不断升高,“熟人作案”也成了公众对孩子安全的隐忧,特别是南京南站猥亵女童这一事件中,被害女童就是犯罪嫌疑人父母的养女。对此,法律也有专门的规定。作为收养人,如果经调查切实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没有履行好抚养义务,可以根据《收养法》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涉嫌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对于父母或者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严重时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等规定,2014年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还专门下发意见,让“撤销监护人资格”拥有了实践依据。来自家庭成员的性侵害,已经成为撤销监护权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受到监护人侵害的孩子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下逃离“魔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8例因此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占到所有这类案件的近三成。
可以说,法律构建了最严密的防护墙,无论是严厉的刑罚手段,还是细致的救济程序,对孩子最大限度的保护就是法律对祖国花朵的庄严承诺。胆敢触犯法律的,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糟蹋孩子的,这代价一定尤为惨重!
为了孩子,须防患于未然
然而,法律终究是最后一道防线,严厉的惩罚可以让犯罪付出沉重代价,但是孩子的童真只有一次。罪恶有法律惩戒,孩子的痛苦却可能用一生去弥合。因此,在法律上绝不会缺位的时候,更需要防患于未然。
首先是家长和学校的呵护与教育。对孩子的性教育“永远都不嫌早”,不管是言传身教还是借助教材,早一点让孩子了解两性之间的差别,从而为正确的性观念打下基础,千万别再用“垃圾桶里捡来的”搪塞孩子“我从哪里来”的提问。
更要不厌其烦地向孩子强调身体意识,那些被背心裤衩遮住的私密部位除了父母或医生谁都不能看更不能碰触,即使是父母或者医生没有正当理由也不能看或摸。日复一日地向孩子传递,当有人试图看或者碰触这些部位时,大声说“不”或寻求帮助的观念。
这些都是老生常谈,更是金科玉律,千万不要等到悲剧发生再后悔不迭。对女孩多加看护也别忘了还有一批娈童癖时刻想着将魔爪伸向小正太,甚至不要忽视孩子每一个与“性”相关的问题,乃至同性别的父母定期检查孩子的身体。这些不是强要调危险无处不在,而是为人父母,赌不起,更输不起。
第二,守护孩子的安全更需要全社会每个人的努力。比如在南京南站段某某公然猥亵小女孩长达五分钟,在这期间竟无一人制止,这样的事实让人震惊。在固定证据的同时,面对伸向孩子的脏手,每一个人都要有站出来制止的勇气。
一方面,需要提升公众对性侵儿童的鉴别力,无论何种关系,成年人都感觉不舒服的方式,对孩子来说肯定会是伤害。
另一方面,需要凝聚制止的挺身而出,性犯罪者往往不是亡命之徒,这场保卫孩子的战役不需要太多拨刀相助的魄力和义无反顾的悲壮,大吼一声、一个眼神甚至皱下眉头都可能将犯罪扼于萌芽。
最后需要提升的是不仅是法律的震慑,还有依法保护孩子的勇气和担当。尽管刑法已经对性侵儿童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惩罚,但也有观点认为对比欧美对性侵儿童的处罚,甚至我们的近邻韩国,量刑和相关信用惩治还有发展的空间。
无论法律所规定的处罚如何严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才是让侵害孩子的不法之徒付出代价的第一步。一些家长得知孩子受到侵害后,不为孩子讨个公道,反而把当成“丑事”秘而不宣,一方面助长了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让孩子陷入更深的无助和痛苦中。
一些地方,把监护人性侵孩子当成影响地方形象的“丑事”,本应该由村(居)委会、妇联、民政等部门和组织向法院提起的撤销监护资格诉讼,受到当地政府漠视、掩盖甚至阻止,让已经受到侵害的孩子继续在一个受到刻骨铭心伤害的环境中痛苦生活。每一颗种子都有美好的未来,每一朵花都值得精心呵护,一句“为了孩子”能给我们战胜一切的勇气,因此我们就更不允许哪怕一丝伤害孩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