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爆出4起猥亵女童案 你能为保护女童做点啥?
原标题:四天爆出四起猥亵女童案!除了以雷霆手段将罪恶绳之以法,你能为保护女童做点啥?
四天爆出四起猥亵女童案!
8月12日,南京南站
一男子在候车大厅猥亵女童
8月15日,重庆某医院
一男子在候诊室猥亵女童
同样在8月15日,网友举报
猥亵儿童系列淫秽视频
在网上流传
还是在8月15日
网友举报“西边的风”网站
传播大量猥亵女童视频
群情激奋!
舆论高度一致地
谴责和呼吁严惩!
孩子是天然的弱者,在本应被呵护的年纪,却遭受公然的侮辱,不仅仅是为人父母者痛心疾首,稍有良知的人都会对糟蹋孩子的行为怒火朝天。这是人之为人的底线,更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同情感。
公众的滔天怒火是正义的怒吼
那同声谴责是共同的底线
那呼吁严惩是情感底色!
让人欣慰的是
法律绝不会辜负公众的呼唤
更不会容忍这样的罪恶
8月14日南京警方
从人流密集的南京南站千里追凶
将远在河南滑县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重庆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于8月16日上午将嫌疑人杜某抓获
并将其刑事拘留
8月16日下午
江苏网警发布通告
对猥亵儿童视频案
作出说明
就在刚刚,17日晚
郑州警方发布通报
拍摄发布猥亵儿童视频的
三名嫌疑人
已经被抓获并刑事拘留
目前四起案件均已
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等待这些嫌疑人的
将是法律的严惩
从第一时间表态彻查到底
到马不停蹄地抓获犯罪嫌疑人
再到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彰显法律对孩子的呵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孩子,法律无处不在
事实上,斩断那些伸向孩子的脏手,法律的特殊保护无处不在。
刑法中,除了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在强奸罪中也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司法实践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即使没有造成被害死亡的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比如最高法就曾通报过某被告人利用教师身份多次猥亵、奸淫幼女被执行死刑的案例。
除了严厉的刑罚,法律还给孩子构筑了最严密的防护墙。《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教育法》等一系列法规中都对未成人保护进行了专门规定,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