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提升国产婴幼儿奶粉竞争力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坚持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重典治乱,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加强多方面工作
肉蛋奶、白酒生产企业要主动买食安责任险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加快制修订标准。到2020年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指标达到1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
创新标准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强化标准实施。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
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
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鼓励使用温控标签,防止食物脱冷变质。
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加强评议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严格责任追究。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功能声称真实。
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家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开展攻坚行动
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10种高毒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