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起北京可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名单公布 报销范围又扩大啦!(2)
为了让本市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和药品谈判的利好新政,本市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
02门诊特殊病扩大至11种
(1)门诊特殊病范围原有9种
近年来,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将门诊特殊病范围从最初的3种扩充到9种,分别是: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肾透析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2)门诊特殊病病种已扩大至11种
自9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的病种范围,将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扩大至11种。
(3)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治疗有变化
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治疗,将在现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加42种药品,其中包含15种靶向治疗药品和国家新增品种中的相关药品。
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重组人干扰素β-1b(倍泰龙)”,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康柏西普”和“雷珠单抗”。
(4)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9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万元;治疗“多发性硬化”的靶向药“重组人干扰素β-1b(倍泰龙)”,国家谈判前年均药品费用近15万,谈判后年均药品费用约10.6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2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03 门诊特殊病审批变备案
(1)审批流程简化之前很不便
在门诊特殊病审批流程简化之前,参保人员需要经过就诊医院领取申报审批单、医生签字、参保单位盖章以及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等多个环节,参保人员普遍反映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加之身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往返奔波办理手续给参保人员自身及家属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2)由“审批”变“备案”
自去年11月起,本市简化了门诊特殊病审批流程,由“审批”变“备案”。患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所选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
由医师签字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实现申报、备案、待遇查询及治疗等手续“一站式”完成,无需再到单位、经办机构办理,进一步减轻了患者及家属负担。
(3)变更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的要注意
对于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门诊特殊病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时,可持社保卡、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如因病情需要,变更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的,可持社保卡在原医院结清费用办理注销手续后,次日即可持社保卡到新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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