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美容美发机构罚完不成业绩员工自扇100个耳光(2)
2019-03-05 15:21
作者:蒙多
就此纠纷,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王友祥律师称,如员工反映的问题属实的话,用人单位肯定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一个是罚款,另一个是体罚。关于罚款,从法律规定来说,只有行政和司法机关才可根据法律规定实施相关行为,用人单位无权进行罚款。当然,如果是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以外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员工的业绩确定考核工资,但必须保证正常付出劳动的员工拿到的薪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里随意进行罚款,肯定是不行的,于法无据。而关于“体罚”,那更是严重违法,因为任何人、机构,都无权对他人进行体罚,公民人身权利不得侵犯。(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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