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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爱“消失”19天“猛料”迭出 媒体质疑立案(2)

2019-03-12 11:1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与此同时,对“房姐”的调查则不断深入:拥有的户口数量从两个跃升到四个,更多房产亦浮出水面。1月24日公安部成立调查组,25日最高检挂牌督办,查办“规格”也越来越高。

蹊跷的是,对于“房姐”有无立案、调查进展如何等备受关注的问题,陕西神木警方和宣传部门始终“讳莫如深”。直至昨日,神木县宣传部门才对外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立案。

2 牵出神木购房团?

“房姐”背后似乎还隐藏着更为庞大的“购房团”。2012年9月,北京市朝阳法院受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被告除了“房姐”还有其“合伙人”高引娥。“龚仙霞”被当地公安机关注销后,高引娥也被查出存在不止一个户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神木县多个政府机关网站后发现,2010年一份政府工作通知的落款写着“县食安委办公室联系人:高引娥”。记者根据文后所附的电话多次拨打,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有网帖称,龚爱爱和高引娥的大部分物业购自北京某著名地产公司。顺着这条线索,杨利平这个名字也引起注意,作为高引娥的合伙人频频出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在龚爱爱的同事中也有一个“杨利平”,职务是神木县农商行副行长。是否同一人?尚无明显证据。

姐律师称“房姐”或涉嫌多种罪名

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侦查“只是开始”

南都讯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秀霞律师表示,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侦查这只是一个开始,根据目前的情况,龚爱爱很可能将会涉嫌多种罪名。由于伪造身份证的行为很明显,公安机关以此罪抓捕她是正确的。

范秀霞解释,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按照刑法规定,该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范秀霞强调,根据媒体报道,龚爱爱本人有4张身份证,4个户口,依据国家正常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人只能有一个身份证,一个户籍信息,依据刑法规定,龚爱爱肯定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龚爱爱还涉嫌如下犯罪:在北京拥有大宗房产,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合法成疑;其银行副行长身份可能涉及挪用公款、贪污等相关犯罪行为。但律师同时表示,这些都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之后通过相关刑侦手段来调查;但这些都需要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

此外,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还曾表示,龚爱爱如果是与民警串通密谋,还构成滥用职权的共犯;如果给办理民警行贿或送礼,还可能构成行贿罪。

当事民警涉嫌渎职罪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还认为,当事民警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指控,具体来说就是滥用职权罪或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一般是指过失,就是应该审查出来而没有审查出来。比如说对虚假的申报材料,他应该审查而没有审查出来这属于过失,就是玩忽职守罪。如果明知是虚假的申报材料,还给办理,那就是滥用职权罪。

龚爱爱“消失”19天“猛料”迭出 媒体质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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