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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划艇女将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300万港币

2019-03-09 00:58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香港划艇女将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300万港币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现年27岁,曾代表香港出战1998年曼谷亚运会的划艇女将陈学殷,涉嫌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男友300万(港币,以下同)案,男主角X先生12月6日出庭作证,透露他将5万元支票及一张示好字条交给陈学殷,字条透露对被告有好感,之后不时送上金钱,甚至送上10万元给陈作结婚礼物。相识5年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但不料很快竟遭到勒索。
富商5年来一直资助被告
X的证供透露,他于2005年经常光顾葵芳新都会广场的美心酒楼,因而认识于酒楼当知客(粤语,迎宾员之意)的被告陈学殷。已婚的X承认因为“中意她”,有一天将一张5万元的支票交予陈,并附上示好的字条,希望与陈当朋友。不久因听到陈嫌工资低、工时长及辛苦,不但又给了陈两万元,后更索性请陈到其公司当文员。
虽然陈在X的公司工作不足一年便离开,但两人仍保持联络,X称两人互有好感,惟碍于两人各有家庭而没有进一步发展。2006年,陈发现怀有林姓男友的骨肉,X得知两人无钱结婚,主动掏10万元给陈筹备婚礼,因怕陈花钱大手大脚,于是将10万元支票分两次交给陈的母亲。
X表示一直知道陈学殷的婚姻不如意,三口子靠综援(粤语,指香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过活,故偶然会给陈2000至4000元,亦曾送名牌LV手袋给她。到2009年中,X先后收到陈学殷寄给他的10封情信,今年3月,两人于尖沙嘴茶餐厅见面吃早餐,陈学殷提到打算离婚,X后来提议到附近的酒店开房。X透露由于当日两人没有心理准备,最终没发生性行为,但他送给陈2000元。直到3月至4月期间,两人才在酒店发生性关系,事后X亦给了陈学殷2000元。
被告称视富商为干爹
辩方指X在第二次性行为后,再约陈学殷外出“饮茶”,实际却是到酒店开房,令陈感到X视她为妓女,当日两人在酒店房间内吵架,因陈学殷拒绝性交,X大怒,掷下1000元后拂袖而去,亦不再回复陈的电话。但X在庭上称已记不起当天在房内发生的事。
今年5月12日,X收到陈学殷要求支付300万元的勒索信,否则将两人首次性交的片段向传媒公开,X十分担心,带着信咨询律师朋友后,到警署报警。第二天,X在警方陪同下与陈学殷见面,X佯装不能给她300万元,陈追问可给多少,警察当即表露身份,将陈拘捕。
另据报道,庭上播放被告在警署录口供的视频,育有一子的陈学殷称,根本没有摄录二人的亲密片段,只是因为对方不负责任,将她当作妓女。她说一直视X先生为契爷(粤语,干爹之意),但自从双方发生关系后,X先生再无照顾她,她感到受骗,于是勒索300万元。
富商请法官从轻发落
X先生在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我很中意她(被告),我一直都好想照顾对方”,又承认自己一直采取主动角色,“我一直都想照顾她,每月供养她,但绝不是做我二奶,只是朋友关系”,“我一直都主动给钱给被告,就算她结婚我都给了10万元搞婚宴,事实上她从没开口向我要钱。”后来,他得知被告丈夫无业靠拿综援维生,但又不给钱予被告,又不爱惜儿子,所以被告很不开心。
X先生在出庭后并对法官说:“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仔,她有了BB,生活好辛苦,她经济不好,无钱给孩子交学费,她今次勒索我是她做错事,她无预计我会报警,我无第二个选择,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
花絮
富商X究竟是谁?
法官下令要保密
本案原定上周四开审,但X先生在开审前一星期向警方呈上个人的医生检验报告,称自己患有结肠癌,还患有“突然失忆”及高血压,不能出庭作供承受压力。此次出庭在屏风后作供,法庭亦下令X先生身份要保密,但其步入法庭内时,虽戴着大口罩,公众席的人们均能清楚看见他的身高、发型及双眼。富商X究竟是谁,成为香港市民连日来街巷热议的话题。
辩方追问还有多少少女
和他发生性关系
X先生以本地话作供,但带有很重乡音,每当被辩方律师问及有关两人的性爱情况时,X都以“不记得”回应。当辩方质问X先生除了被告外,还有多少个年轻少女和他发生性关系时,X先生反问:“法官大人,我是否可以选择不回答这个问题?”最后法官认为该问题与本案无关,让其免于陷入尴尬。
综合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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