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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艺龙库巴等网站 虚假宣传受处罚

2019-06-20 17:50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阿狸

本报讯(记者贾君)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网络打假阶段性成果,查处了一批在网络交易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业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艺龙网、库巴网、卓越网等知名电商因虚假宣传被查处。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在首都工商部门正在开展的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北京市各级工商机关应用先进的网络监管技术,对在北京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了整治。

专项整治阶段,工商部门对近10万家在北京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了定期网上巡查,严厉查处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业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共进行网站巡查1.2万元余次,对轻微的违法问题,已经采用行政指导的手段规范企业经营,已立案112起,办结案件16件。

另据了解,借助已研发成功的第二代“北京商务网站垂直搜索引擎”,北京市工商局已初步具备了对非法主体商务网站的实时发现和有效监控能力。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北京市工商局通过使用上述搜索引擎,共发现50余家涉嫌非法主体开办的商务网站,其中24家因涉及许可或其他委办局监管职能,北京市工商局将把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工商部门还函告有关部门关闭了12家未申领营业执照在京从事家政服务、家电维修、早教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网站。

此次被曝光的5起虚假宣传案分别是:

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在其网站中刊登的某品牌羽绒服宣传内容与商品实际制作成分不符,当事人销售的羽绒服分2011年冬季生产及2012年夏季生产共两批次,其中2011年生产的批次毛领材质为濑兔毛,而2012年夏季生产的批次毛领材质更换为“腈纶90%,聚酯纤维10%”,而网站未及时更新产品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朝阳工商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

北京艺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在其开办的艺龙旅行网()上,对其预定酒店产品进行宣传时,将酒店的赠送礼品以“小礼包”的形式出现在该酒店所有可提供的服务价位后,致使消费者认为通过该网站预定服务可以获得额外的“礼物”或优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朝阳工商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处罚。

库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其网站上开展商品促销活动,在“保健健康”栏目中写有“营养健康,全面预防H7N9流感病毒,各省市卫生厅建议”以及“儿童必备,全面预防H7N9流感病毒,各省市卫生厅建议”的文字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石景山工商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3万元的处罚。

北京联科中医肾病医院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利用其自设网站(网址为),宣传其为“首都首家、唯一的国家三级肾病专科医院”。经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证明,当事人是该局审批注册的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同时,在当事人自设网站“康复案例”栏目里,介绍了“八岁过敏性紫癜性肾炎儿童康复”的案例。经核实,上述康复案例内容为伪造的虚假案例。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石景山工商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的处罚。

中辰国际工程承包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利用企业自设网站()对企业进行宣传,宣称“公司的股东单位都是中国国内一流的大型国有企业,具有承揽国际国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资质和实力,可承建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工程承包”等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服务的资质和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东城工商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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