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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港货店:悄然遍布大街小巷 超范围经营严重

2019-06-16 10:4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随着国内食品问题的频频出现,港货逐步成为国内消费者热捧的商品。近年来,港货的热销让海南省海口市的港货店越开越多,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居民区附近的港货店更是以便利的地理位置和相对便宜的价格,受到海口高端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海口市“港货店”的进货大多由水客带入,不符合进口商品销售规定,售后服务难以保证。更有不少“港货店”还违规出售药品,有可能给市民身体健康带来影响;市面上甚至已经出现假冒伪劣“港货”。

  热销

  悄然遍布海口大街小巷

  记者近日走访海口市各大路段发现,在包括西沙路、海德路、南沙路等不少住宅区密集的路段上,“港货便利店”悄然增多。与此前就已经流行的进口食品小店不同,这些港货店、洋货店更加像一个微型超市,货架上有不少港版日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水、纸巾、牙膏、漱口水,西班牙胡椒粉、日本进口寿司醋等进口调料也不在少数。除此之外,各种婴幼儿食品、药品、保健品,也是这些港货店、洋货店里的热销产品。

  在百汇城的一家港货店,记者看到,这里的门面虽然很小,却摆满了各种商品。据老板介绍,她的弟弟是飞行员,经常去香港,所以就会顺便帮着进货。“那我们怎么知道你卖的是不是正品?”当记者质疑时,老板把当天的购物明细拿了出来,“你看每天我们店的销售量这么大,做的都是熟客,有的一买就是几千,怎么可能是假。”记者在港货店恰巧遇到了前来提货的李小姐,李小姐大约一个星期前在这里订购了雪肌精的化妆水,这次过来是提货。据李小姐介绍,由于海口很多化妆品店都没有这种化妆水,所以她已经是这里的常客,虽然价格并不十分便宜,但毕竟省去了跑去香港购买的麻烦。“现在这种港货店生意特别好,你看隔壁那边不是又开了一家。”李小姐对记者说。

  走访

  超范围经营现象严重

  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海口市区各大港货店所销售的“进口商品”绝大部分没有加贴简体中文标签,包装说明用的是繁体中文、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日文等,消费者对这些商品的真假辨识大多只能靠经验,没有相关的验货手段,容易混杂假冒伪劣商品。另外,记者发现许多港货店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我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但记者走访发现除了亚洲豪苑一家专门经营进口食品的港货店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外,大部分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港货店也在销售食品。

  更令人担忧的是,许多港货店在销售化妆品的同时也销售进口药品,包括正骨水、药油、减肥药、羊胎素等,种类繁多。但由于港货店的进货渠道鱼龙混杂,药品大多未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和检验,店主也无法提供药品的来源证明文件和进口检验报告,如果使用后有问题,根本无从溯源,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将严查超范围经营现象

  记者13日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监督检查时已经发现了有部分经营“港货”产品的商店同时经营有标识“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或其他国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海口市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有效,杜绝违法进口药品流入药品流通市场,请消费者在购买进口药品时一定要到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店铺购买药品,并认真识别。市药监局表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管,一旦发现销售违法违规进口药品的,一律按照《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进口药品销售有规范

  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首先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还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其次,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中国《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规范化汉字。最后,进口药品要向货物到岸地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备案申请,并由负责本口岸药品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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