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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开通举报黑恶犯罪专用邮箱的公告

2019-05-29 23:35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公告:市公安局即日起开通“北京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举报邮箱”,邮箱地址:bjdhce@vip.sina.com ,本信箱系北京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受理群众举报黑恶犯罪专用邮箱,欢迎广大知情者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一、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直接向举报邮箱中发送电子邮件,我们将设专门警务人员接收举报线索,并进行核查处理。

   
二、举报要求

   
(一)请尽量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涉及的人员等详细情况。

   
(二)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着重受理实名举报,举报人请提供联系方式(包括手机或固定电话等),对因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而不能开展核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及举报线索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请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如实反映情况或问题,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借举报诬告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对破获案件或抓获犯罪嫌疑人起到关键作用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解释,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

   
恶势力是指在相对固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违法犯罪势力,大肆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纠合性违法犯罪组织或群体。

   
黑恶势力犯罪较常涉及的罪名: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破坏选举罪,组织卖淫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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