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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

2019-03-23 07:4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生计生委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陈冬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委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由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的工作事项。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紧扣健康南通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法定职责,印发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6大项17小项工作任务。根据《2017年度市级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综治法治)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综治法治)、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分解表》,把任务分解为3大项,18小项,76子项,明确了各项指标的牵头处室(单位)和责任处室(单位),建立了委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考核考评。将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各处室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考核制度。继续开展卫生行风满意度第三方测评,调查处理“红包”阳性案件7起。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医院”创建活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平安法治医院”创建达标率达95%。
  二、强化学习宣传,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6月份在濠东绿地开展了健康知识的法律宣传。7月,印发了“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文件汇编》。9月份,以《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为主要内容,印制了法润江海报1.2万份。联合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在港闸区幸福街道环美工贸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人人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为期四个月的 “远离回扣、廉洁从医”专项活动。组织全系统领导班子在南通监狱召开警示教育会。
  二是落实学法制度。2017年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次,专题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重要改革举措。5月,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南通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学习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纳入系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7月,分管领导在大办公会上作《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讲座。
  三是开展法制培训。认真实施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培养工程,以开展专题讲座、技能竞赛、案卷评查、文书评析等作为培训载体,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系统执法队伍的实践技能和执法效能。5月,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2017年首期全市卫生监督员执法实务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县区的160余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7月,组织了近三年来新进卫生计生执法系统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法律大讲堂、法治讲座、法律考试等活动。5月,组织委机关公务员和市卫生监督所参公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平均分81.5分,排名第二。8月份,委自行组织学法用法测试,平均分92分。
  三、坚持法治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坚持依法决策。印发了《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程序组织了《健康南通2030规划纲要》的决策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出台事关药品耗材招标的规范性文件2份,确认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有效规范性文件5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明确了文件起草处室为审查第一责任人,对2010-2016年本委制发的4038份文件进行了审查。建立政策法规处列席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拟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清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二)坚持依法服务。市审改办《关于公布南通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通市级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公布的卫生计生许可权力事项,均已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权力库,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提交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审核标准、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权力事项要素均按要求公示,并严格按程序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同时,制定了《南通市卫计委“不见面”审批方案》,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并将职能处室审批情况列入年度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核。截至12月中旬网上办件受理278件,其中办结255件。
  (三)坚持依法公开。市卫计委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主体、法规依据、承诺时限、所需材料、办理地点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均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市政府门户网、市行政审批局网、市卫计委网对外公示,便于百姓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办理结果:一是及时公布卫生许可信息,每月5日前窗口将许可信息报送市卫计委公布。二是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每10个工作日上报市双公示平台卫生许可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每天登录“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认领、下载和上报许可信息。四是上报市政务中心周办件、月办件数据,接受满意度测评。五是直接登录省卫生计生网报送委托许可事项信用信息。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主动向社会公开。对5起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事关百姓利益的药品招标,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公开进行。对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变更等事项分别在设置地和本委网站予以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充分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
  (四)履行复议应诉职能。建立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程序,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先后完成4起应诉的答辩和两起涉复议的答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在2017年4件案件中,其中开庭审理1起,相关负责人出庭。本委聘有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重要的协议合同听取律师的意见,审核协议合同答复等近10份。一年多来,法律顾问在项目建设、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其他重大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依法调处医疗纠纷。认真落实群众来访来信首诉负责制。加强与医院、调处中心和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各类医疗纠纷。1-9月份,累计接待各类投诉180余起、260人次,主要涉及医疗争议、服务态度等方面。市医调中心调处了结35起,累计金额430万元;委托南通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3起,委托省医学会医疗事故再次鉴定6起,申请中华医学会鉴定2起。
  四、推进职能转变,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
  (一)平稳承接省级下放、委托事项。根据省政府委托下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每个委托下放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做到流程合理,环节通畅,责任明确,确保事项承接依法、高效、规范、平稳运行。至2017年10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委托)20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44件,医护人员资格取得和执业注册共5095件,医疗机构准入管理3件。
  (二)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按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的要求,对明确取消的事项做到真正取消:取消了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取消了医疗机构申请医疗广告时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改为加盖申请人公章;取消无谓证明和奇葩证明。对调整变化的事项,结合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工作;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推进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工作;推进信息共享和办事承诺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服务便民高效。一是压缩时长。将11个行政审批事项法定办理总时长595个工作日,压缩至190个工作日,总压缩率达68.1%。二是服务不断。将承办事项及工作人员划分成AB岗位,按季度互换,实行午休时间值班制和双休日候岗、到岗值班制,确保服务全天候。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将本委101项审批服务事项中的94项标注为“不见面”事项,“不见面”标注率达93.07%,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开启“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的审批服务模式。四是督查督办。对窗口受理、处室办理的事项,窗口人员对办理进度全程跟踪,对即将到期的办件按电话提醒、书面督办的顺序督查督办,确保按期办理。2017年1-10月,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777件,按时办结率100%。窗口服务零投诉,第三方满意度测评100%,被授予2017年江苏省卫生计生行业党员示范岗,4名同志分获政务中心季度先进个人。
  五、强化综合监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一)整合执法资源。印发《南通市卫生计生监督共同体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共同体建设,构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分工协作、资源共享、均衡发展具有南通特色的新型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成市-县、市-区2个卫生计生监督共同体,初步形成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专项整治制度、业务培训指导制度、重大案件查处制度、疑难问题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7个常态化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二)推进随机检查执法全记录。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有序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印发了“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事项责任清单、被检查单位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完善国家系统卫生监督人员身份信息,保证了“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了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全力推进全市公共场所、市政供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游泳场所、学校及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相关检查数据已全部录入国家信息系统。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领导小组和三个工作小组,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列入《2017年度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创先争优项目书》,并拨付30万元用于硬件改造。
  (三)开展专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持续深化。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节前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及病媒生物防治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学校教学环境、生活环境卫生监督,共抽查7所学校校宿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和生活环境,高质高效完成了预期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医疗服务监管坚决有力。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执业、全市医疗机构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及全市医疗机构重点监督抽检工作。查处非法行医线索20余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17件,立案查处6件,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犯罪线索3个。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全市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数1128家,总覆盖率70%,共查处76起案件,罚没款26.5291万元。联合网信办、公安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单位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与各机构签署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建立健全各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100%。推进打击“两非”哨点监测监控体系的项目建设。牵头组织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制定下发《南通市开展查处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65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件,共处罚没款126.72万元,依法移送案件线索22起。
  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指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卫生计生等法律知识为重点,通过集中办班、举办讲座、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或参加法律考试、自学等方式,加大系统内人员法制学习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围绕卫生计生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以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督体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的面向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营造浓烈的法治氛围。
  二是全面规范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坚持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决策执行监督,完善跟踪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执行中的偏差和失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评估和清理管理,做到制定有序、审查有据、评估全面、备案及时、清理彻底。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规范;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完善“数字卫监”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和纠正执法不严、执法违法、执法扰民、执法寻租等行为,惩治执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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