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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清楚,在枫叶国人兽口交究竟是不是违法

2019-06-07 05:54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这可能是加拿大历史上最可怕最复杂的案件之一了。

  一群律师围绕一名男子让他家的狗为他的继女口交这件事,争论他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不合法。政府律师坚称,如果法律要保护儿童免遭兽性,这个人必须被判有罪。动物权利活动家们认为,这个人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令人无法容忍,而且还是虐待动物。

  三方吵吵闹闹到了加拿大最高法庭,最高法院的法官前陈述对这件待审案件的观点。而这起案件的核心问题是:议会编写的兽交法律条文,有没有禁止口交,还是只禁止直接插入?

  反正这个问题没有律师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似乎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的案子,也没有过往的判例供法官们进行参考。

  法律困境是因一个男人而起(该男子身份受保护隐匿),他曾受到14项刑事指控。绝大多数指控都是涉及猥亵和儿童色情,除此还面临两项兽交指控:一项是与兽性交本身,另一项是劝诱他未成年的继女兽交。审判中,法官判定该人诸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其中第二项指控,该男子劝诱他15岁多的继女兽交最终被判不成立。但是他将他家的狗带进卧室,让它对他继女进行口交,因为录了下来,被判定为其它兽交罪。

  对于此宣判,还有申请上诉的。

  该男子律师争论到因为人兽性交通常都是“兽(鸡)奸”——古老的英国犯罪,特别是指肛交,通常是男人之间——判定人兽性交需要拿出侵入的证据。

  1955年,加拿大议会通过法律专门对“鸡奸或兽交”进行规定。1985年,该法经重新修订,禁止人兽交合,特别是孩子,然而,却没有一点对兽交进行定义。

  处在案件中心的这位男子申请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进行申诉。三分之二的法官裁定,从历史上看,人兽交合只包括了侵入。不过战斗还没结束,该案件最终被送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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