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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可风:拍电影犹如与生活做爱

2019-05-28 19:47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蒙多

香港的高强度工作节奏和职业精神,东方人的哥们儿义气和江湖秉性,白皮肤基因的率性直接,还有天性里的混不吝和不靠谱,在杜可风身上形成了一种奇异的组合

特约撰稿 邓郁

2007年,在欧洲电影节上担任颁奖嘉宾的Christopher Doyle穿着嬉皮风的格子衬衫,蹦跳着上台。他对组织者发的提示词不管不顾,口吐F打头的脏字,吆喝着把德国摄影师迈克尔·巴尔豪斯叫上台。然后单膝跪地,朝迈克尔行大礼致意,最后还不忘对着台下的西装革履们放言教育一通。举座哨声四起,惟有对其知根知底的巴尔豪斯一笑而过,优雅地道声“谢谢”。

Christopher Doyle,澳籍电影摄影师。华语圈里,更多人习惯叫他“杜可风”或“老杜”。

这段典型的杜可风式表现经过视频网站和论坛传播开来。留言里,有人拥护他的“反主流”,更多人大骂:“这个疯子,混蛋”。还有人猜测“他绝对嗑药了”。老杜从来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对其摄影技术和张扬个性的争议,在他经历丰富的前半生里,从不曾停歇。

这个58岁的男人告诉我,他的生命是从有了“杜可风”这个名字开始的。这样算起来,他到现在才二十来岁。他似乎永远不想长大。

杜可风之前的那个人

“我直到34岁才开始拍电影。但是从前那些年月,今天回首起来毫不荒废。你历经世事,蹲过班房,这才是人生,是你的资本。如果没有这些,你就甭拍电影了,这跟你用什么镜头毫无关系。”回顾自己的从影道路,杜可风说过这样的一段话。

1952年,杜可风出生在悉尼郊区的一个医生家庭,不仅是5个孩子中的老大,而且是家中除了父亲以外惟一的男性。“电影院?就是个能让你摸黑亲热女生的地方吧,还有什么别的意思?”那是大银幕带给杜可风的“启蒙教育”。至于那些电影,在他脑海里一部也没留下。

长到18岁,杜可风先是离开家乡去跑船,接着干过钻油台工人,在以色列做过牧“牛”人,在泰国学过中医。这个外表看起来有点咋呼的男人却对语言特别敏感。他回忆说,自己有生以来听到的第一句中文,是跑船时一个华人混混对别人说的很带侮辱性的粗话,因为出言不逊,那人立马被抹了一刀,血流如注,差点送了命。

1970年代末,二十多岁的他选择了去香港学中文。短短两个多月的课程,他不但爱上了含蓄隽永的中文,还对三十出头的女老师一见倾心。“那就是一种暗恋……如果没有她,绝不会有今天的杜可风。”多年后谈起这个改变他命运的香港女子,杜可风的眼睛里泛起感念的泪花。

台湾,则是他开始广结同道和渐通中国文化的地方。上世纪80年代初,杜可风走进当时台北忠孝东路最时髦的“艾迪亚”餐厅,认识了在那儿驻唱的赖声川和丁乃竺。彼时正是台湾剧场、音乐、新电影的萌芽期,杜可风也是这个重要阶段的一分子他成了“兰陵剧坊”的创始人之一。在杜可风看来,今天的大陆有些像那时的台湾,充满了各种可能性,他觉得自己很幸运,见证了那片土地新文化的发酵、滋长。

后来他的一个朋友要拍摄客家民谣纪录片,正好他有时间,两人全省跑了二十多天。但杜可风初次端起摄像机的感觉并不好,“拍得一塌糊涂,声音和画面时有时无。”这次经验到底引起了他对影像的兴趣,他当了导演李行《小城故事》的摄影助理,也拍过实验电影,还被摄影家阮义忠拉去拍《映象之旅》。一年下来不仅得了几个奖项,还遭到了台湾领导人的接见。“他们要我入籍,我没答应,哈哈。”

1983年,杨德昌力排众议,让初出茅庐的杜可风为其拍摄新片《海滩的一天》。

这部影片描述一位年轻妻子寻找突然失踪丈夫的过程,“片中对话不多,透过镜头传达女主角无奈、哀愁的心境”,为杜可风赢得当年亚太影展最佳摄影奖。

可以说,从《海滩的一天》这部片子,杜可风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干摄影这块料。而上世纪90年代初始,与王家卫的合作则被广泛视为其创作上的转折点。

杜可风风格

杜可风有一双天生做摄影师的眼睛。有些人会通过看书、画画或者别的方式研究光线,玩心四起的老杜则是到酒吧闲逛:“在我看来,光可以形成诗意的空间。摄影师所做的就是把想法用画面演绎出来。比如影片中用蓝光,可以让女演员的皮肤更显白。在酒吧里‘观光’,我很容易就能找到自己的感觉。”

在《阿飞正传》中,杜可风首次将三十几公斤的摄影机一手扛在肩上,开始他闻名的手持摄影技法。这之后,手持、广角和魅惑光线被杜可风玩得炉火纯青。他不循章法,手随心动。BBC录制的摄影大师班课程视频里,老杜解释他在《安静的美国人》里的一场火场戏,他在片场执掌着长镜头的摇移游走,好像一个舞者的即兴表演。也难怪,舞蹈本就是杜可风的一大爱好。

1994年的《重庆森林》被很多影迷和评论认为最具杜可风质感,也非常到位地诠释出了边缘人在香港这座都市里疏离无望的心态。有趣的是,该片不仅进一步奠定了杜可风的行业地位,也为香港的旅游业小做了一把贡献。片中梁朝伟的家就是杜可风自己的蜗居,拍后一两年成了很多年轻的日本女孩来香港造访的“胜地”。

老杜的敬业和“各色”在圈内人尽皆知。在《卫报》记者Gaby Wood的笔下,拍《英雄》时杜可风执意要去内蒙拍摄“一年只开10天花”的胡杨林;拍范·桑特的影片《Psycho》时他坚持不看希区柯克的原版《惊魂记》;拍陈凯歌的《风月》时他一天至少喝一瓶半的威士忌。

拍《东邪西毒》的最后一天,他喝醉了迟迟未到,最后硬是被拖到片场。醒后老杜倍感内疚,冲进片场一气狂拍。

多年后,纽约电影节为《东邪西毒》终极版召开活动,身边的王家卫和林青霞都正襟危坐,他照旧把脚翘起,搁在椅子上歪坐着。据说去维也纳参加电影节时,一个女孩对杜可风说,她很喜欢他拍的电影,那种感觉犹如“与生活做爱(Having Sex With Life)”,杜可风对这句话大为欣赏。

这样一个看似游戏人生的家伙,在人声鼎沸的香港演艺人酒会上,含着泪光对镜头说,Im a film people。任谁都看出他的醉意,却不是人人都能明了他不分场合的掏心掏肺。

虽然也和很多好莱坞班底共事,杜可风仍然公开表明他讨厌好莱坞式的电影制作流程。谈到中国电影,他说“我们”的次数远远超过“你们”。香港的高强度工作节奏和职业精神,东方人的哥们儿义气和江湖秉性,白皮肤基因的率性直接,还有天性里的混不吝和不靠谱,在杜可风身上形成了一种奇异的组合。

初秋的北京,三里屯瑜舍。穿着蓝色文化衫的杜可风趿拉着人字拖,晃晃悠悠应约而来。这一次的逗留,是为了《蓝色骨头》的拍摄,导演崔健是他在中国的第一个朋友。

“我会死在摄影机上”

对话杜可风

人物周刊:说说崔健的这部《蓝色骨头》吧。你决定拍这片子,就因为崔健这名字?

杜可风:什么?崔健是我来中国的第一个朋友啊。

人物周刊:所以,只要是他的片子就好,不管是什么样的片子?

杜可风:无所谓。不可能犹豫,来不及后悔。老崔就算拍一个烂电影我也会拍。万一他吃药了,神经病,我也会拍。

人物周刊:也就是说你对故事并不在意?

杜可风:嗯,我可以说不在意。你相信崔健的音乐,因为他给你一种精神,他的歌词完全听不懂,不过他会抓住你,气是最重要的。所以我宁可走进一个让我更自由、更肯定、更开心的空间。真正的爱是这样,好的性生活是这样。我相信柔道或是功夫的对手是这样,一个好的厨师教你做一道好菜也是这样。

人物周刊:你特别看重合作者的这种朋友关系。

杜可风:对,像和王家卫,一拍就是好几年的人生。你又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得奖,不是为了所谓的“创作”、“艺术”什么的。如果不是好朋友,不是跟你相处了一段时间的人,何必浪费这个时间和精力去折磨自己呢?有这个钱,还不如去做房地产呢是不是?

人物周刊:《阿飞正传》里的阿飞这个角色,像年轻时候的杜可风吗?

杜可风:也像现在的杜可风啊!(笑)(我)

当然是阿飞嘛,才会和Leslie(张国荣)那么好。Leslie也是我很爱的人,他的喜怒哀乐,他的优点缺点,我都有认识。我身上没有他的才华,但他的其他方面,我都有。我很肯定他的选择。他的离开是给他最爱的人一种最美丽的告别,我们大部分的人都不敢。没有这个勇气。其实创作也是这样,需要“跳楼”的精神。所以Leslie一直在复活,再复活。

人物周刊:在拍了王家卫的这么多电影以后,很多人会从技术层面分析你的摄影特点,比如手持、广角、光线的使用等等,你怎么看所谓的“杜可风式的影像风格”?

杜可风:我不管。就让他们分析好了。不可否认,没有这个过程,没有王家卫的鼓励和要求,没有那种工作环境,我不可能现在跟你在一块做访谈是不是?这是事实,是很美的过程,也是很痛苦的过程。

第一我不会去细究什么是杜可风风格,我要说杜可风风格的话,我会去怀疑它,会去否定它。所以,杜可风风格是杜可风的生活观,是他的生活方式,他对工作环境的反应,是organic,中文怎么说?环保型的。(笑)

人物周刊:早就听说你无酒不欢。喝酒对你是一种生理需要还是……?

杜可风:你不喝酒吗?

人物周刊:至少不像你这样嗜酒。听说古斯·范·桑特曾抱怨说,你拍片的晚上还是会喝得大醉。

杜可风:不然为什么会拍出那么好的电影?那么好看的电影?对不对?

人物周刊:所以酒精才能带给你那种想要的感觉?

杜可风:这是你说的。哈。

人物周刊:在你拍过的这些电影里,评论界大多认为《花样年华》是最好的作品。

杜可风:下一部才是最好的。你不期待更好的,怎么来创作?没错,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花样年华》是我和王家卫合作的一部经典。这很好。《花样年华》为什么受欢迎?是因为我们终于说清楚了我们要什么。大部分人都找不到那个瞬间。

那个时候的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个程度。接下来,我们还在寻找。我还有100年要过,150岁才死的,哈哈。

人物周刊:你说“我们”,你现在完全把自己当成中国人了。

杜可风:我是杜可风不是吗。“杜可风”并不存在,他没有爸爸妈妈。(笑)所以我可以更大胆地说,我们一起。我是你们的人啊。

人物周刊:你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这一点?

杜可风:从我的老师在香港给我这个名字开始。如果从那时“杜可风”获得生命开始算起,我现在也就二十几岁,哈哈。

人物周刊:有报道引述陈国富说,“他完全符合我要快、精力旺盛的要求,本土摄影师的能量不及他的一半。杜可风的顾虑是,他不确定再过5年或10年,还能不能扛得动30公斤的摄影机?”

杜可风:不可能,我会死在摄影机上。怎么可能?谁说的这话,我马上打电话,骂他一顿。哈哈。

人物周刊:但你就是习惯了自己拍,也不用助理。

杜可风:我希望我的班底,不管是哪些人,必须有一种敬业精神。你怎么样去激发别人?只有两个方式,一是你要求自己多过他,二是你真正做得到这一点。所以我不管在全球哪个班底,两三天之内,都会达到非常有默契、有效率的程度。你只要有这种精神,再烂的、再拽的、再自以为是的人,他们不跟上你都会不好意思。

人物周刊:你平常还会看电影吗?自己的,别人的?

杜可风:从来不看,我就在飞机上看。而且是很快地,一般不超过10分钟,也就全知道了。就像看小说,几页下来就知道这个混蛋是不是在骗人。我看书喜欢看文学。看人。

人物周刊:以你的工作环境,应该有机会碰到很多有意思的人。

杜可风:可是奇怪,为什么有意思的人那么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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