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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爱获刑3年当庭未上诉 罪不涉房惹争议

2019-03-15 01:43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年初被曝出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同时被发现有多个户口,多个身份,陕西神木“房姐”龚爱爱几个月来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昨天,龚爱爱一案算是有了阶段性结果。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龚爱爱在已有合法户籍和身份证的情况下,2005年在北京购房时付款30万元通过售楼人员为本人及其女儿购买北京市户籍。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爱爱多次伪造、买卖户籍等身份证明,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龚爱爱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龚爱爱获刑3年当庭未上诉 罪不涉房惹争议

 

  除了量刑之外,公众对这一案件关注的焦点还包括:龚爱爱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龚爱爱的房产、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昨天上午10点,靖边县人民法院,房姐龚爱爱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审判长:“被告人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听到判决结果,身穿黑衣的龚爱爱表情镇定,当庭没有表示上诉。昨天宣判,龚爱爱的两位辩护律师只有一位到庭,截至发稿,两位律师的手机都无法接通。宣判前一晚,辩护律师廉高波说,上不上诉要在宣判后,和龚爱爱会见接触,由当事人决定。从龚爱爱被批捕接手此案,龚爱爱羁押期间,律师和她见过多次。

  24号庭审当天,龚爱爱本人称自己“有错无罪”,辩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廉高波解释,无罪辩护并非龚爱爱的意见,而是律师对证据材料研判的结果。

  廉高波: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自己的认识,但是从职业角度,我们也会对这个事情做出自己的研判,这种事情往往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律师可能有不同的视角,我作为她的代理人,我是这么来理解这件事的,所以我才做了无罪辩护。

  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最高量刑10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分析龚爱爱的的犯罪情节,3年的判决结果合适。

  洪道德:它是前后有两档,这个三年正好是不上不下,它可以看成是最低这一档的最高刑,也可以看成是上一档的最低刑,它是一个衔接处。判三年我认为是合适的,龚爱爱她本人,我觉得有两个情节是比较严重的,她的户口有的是买卖,有的是伪造,第二,她给自己弄了多个假户口。

  开庭当天,龚爱爱的辩护律师称,龚爱爱没有伪造户口,伪造者是公安干警。洪道德解释,龚爱爱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提出过办假户口的需求,这就能认定参与伪造。

  洪道德:你提出来请公安人员帮你忙,跟你的公安朋友,跟这些有权帮你在内部造假的这些人,你不提请求人家怎么知道你要,你只要提出这个请求,有这个请求你就是参与伪造。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是你只要一个正式身份之外,还有第二个身份,那么从第二个开始算就是假身份,第二个以上的身份无论是谁制作的,都是假身份。

  法院最终认定,龚爱爱伪造两个户口,花30万给自己和女儿买了北京户口。其实,之所以要办几个户口,都和方便买房子有关。

  然而,从24号的庭审到昨天宣判,都没有提及房产问题。为何该案的“定罪不涉及众多房产”?

  据报道,神木县公安局专案组在调查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过程中,对龚爱爱购置房产情况做了了解,通过调阅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面积超过一万平米,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近4亿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买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没有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也没有发现其他犯罪线索。

  龚爱爱的代理律师也发过声明说,龚爱爱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只要没有证据证明系非法获得,就应认为是其合法所得,直到出现相反证据为止。24号开庭当天,辩护律师专门补充提交了一份证据,证明龚爱爱的身份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辩护律师廉高波说,这都是为了让大家更全面的认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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