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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首度公开现身否认指控(组图)

2019-06-13 15:59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9月24日,龚爱爱站在被告席上 新华社发


成都商报记者 蓝婧 发自陕西靖边
核心提示
检方指控
检方指控,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却为了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了另两个户籍。一是2005年花30万元为自己和女儿在北京买的两个户籍。二是2007、2008年委托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办理的“龚仙霞”和“龚爱爱”的户籍。检方认为,龚爱爱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房姐”陈述
“我没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直以来我就只有这两点。”她表示,自己确实有过错,她愿意道歉。
淡得有些看不出来的眉毛,微肿的眼皮,呈向下弧度的嘴角。这是龚爱爱第一次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样子。今年年初,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曝拥有多个户口和多处房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警方调查获悉,龚爱爱实际有4个户口,在北京拥有40多套房产,共计10543.69平方米,合同总价3.95亿元,她因此被网友称为“房姐”。
昨日上午8时30分,龚爱爱一案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提请的罪名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不过,在庭审中,公诉方并未提起龚爱爱房产等财产问题,只追究龚爱爱的户口问题。龚爱爱的辩护律师认为,检方根本没有龚爱爱买卖户口的实质证据,认为龚爱爱应无罪释放。
法庭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公诉方建议对龚爱爱量刑为2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房姐”现身
戴着手铐出庭 首次现身公众面前
昨天上午8:10分,能容纳130人的法庭已经坐得满满当当。成都商报记者注意到,法庭正中的第二排8个席位空着,是专门为被告人家属预留的位置。然而,直到开庭前不到10分钟,8个座位仍空无一人,最后法警安排了后排的旁听者往前坐。
上午8:30分,庭审开始。只见两位女法警押送着龚爱爱走进法庭,她双手在前,手上戴着手铐。这是龚爱爱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眼前的龚爱爱中等个头,身穿黑色小西装、深色牛仔裤和平底鞋,走路挺直。一头齐耳短发,向左边斜分,右边头发别在耳后,显得一丝不苟。只是在米黄色矮领衫的衬托下,她的脸色显得有些暗黄。眉毛淡得有些看不出来,微肿的眼皮微向下耷拉,嘴角也微呈向下的弧度,与此前媒体上所披露的浓眉大眼的身份证照片相比,她似乎少了一些精神气。“瘦多了。”一位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4月份见到龚爱爱时,她的脸还称得上圆润,但现在看起来却“像个老太太”。
“房姐”陈述:
“我没犯罪,没有伪造买卖证件”
公诉人对龚爱爱提出的指控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检方指控,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却为了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了另两个户籍。一是2005年花30万元为自己和女儿在北京买的两个户籍。二是2007、2008年委托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办理的“龚仙霞”和“龚爱爱”的户籍,并拿到了与原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居民身份证。检方称,后者在2012年6月被神木县公安局发现重户后注销,但身份证未收回。同时,龚爱爱曾将多套房产转至其不同身份之下,并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我国户籍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检方认为,龚爱爱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起诉书念完后,龚爱爱被允许坐下,但她似乎有些不安,连续掠了两次头发。当审判长问道被告是否需要陈述时,她急称:“我没有买卖伪造(证件)……我需要(陈述)”但似乎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把目光投向辩护律师廉高波。廉高波代表龚爱爱否认了所有控罪,为龚爱爱做无罪辩护。
在庭审中,龚爱爱一直很专注。直到庭审进行了两小时零10分时,龚爱爱才要求喝水,五分钟后,由于她身体原因,法庭休庭两分钟。再次回到被告席上,龚爱爱开始做最后陈述。“我没有犯罪。”龚爱爱站起来,看着陈述稿说道,“我没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直以来我就只有这两点。”她表示,自己确实有过错,她愿意道歉,但还不至于犯罪。“我很伤心。”她似乎有些哽咽,“神木是我的家乡……但如果我有罪,很多人都应该有罪,这是社会造成的,不是我一个人造成的。”
庭审焦点
龚爱爱是否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公诉人认为,办户口是龚爱爱提起,没有她的委托,何生发就不会让人去办户口,所以龚爱爱是犯罪的启动者,是犯罪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如果没有龚爱爱的要求,何生发不可能自己去做出力不讨好的事,所以龚爱爱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辩护律师认为,委托何生发办户口和参与买卖、伪造户口是两个事实,龚只有持有户口的事实,没有买卖伪造户口的行为。龚爱爱只是闲聊中与何生发提起,何生发主动同意并自行办理。办证期间龚爱爱没有联系询问,没有给予金钱,没有参与办证,也没有用此户口从事违法活动,所以没有主观故意。律师表示,龚爱爱收入为合法经营所得,没有证据证明为非法资金,她持有多个户口的行为也没有给国家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龚爱爱是否有伪造买卖证件行为
公诉人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却另办了三个户籍。三个户籍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且将多套房产转至其不同身份之下,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辩护律师认为,假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的,不是龚爱爱办的。对龚爱爱来说,这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即为合法证件,都是真实的。而龚爱爱只是提供了一个姓名,其他信息是公安机关人员伪造的,并非龚爱爱伪造。如果被告人有过错,她并不比公职人员的罪名更重。而买卖是有偿转让,律师认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龚爱爱在办户口过程中付出过金钱。
辩方主动提财产 检方不接招
龚爱爱的辩护律师廉高波在庭上提出一份证据,称龚爱爱此前任职的单位是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该银行是民营性质,她的任命也不用经过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批准,所以龚爱爱不是国家公职人员。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针对的是国家公职人员。但检方认为,此次控诉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方律师的证据与本案无关。
成都商报记者对话龚爱爱辩护律师廉高波
“她不是公职人员,
只要钱不是坑蒙拐骗来的就行”
成都商报记者:庭审中,公诉方并未提及龚爱爱巨额财产问题,你对此怎么看?
廉高波:这个案子从1月底就立案,查了8个月,期间相关领导也告知媒体在对龚爱爱的房产进行调查,最后为什么没有提呢?这说明公安部门确实调查过了,但最后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龚爱爱的财产来源是不合法的,所以最后提请的罪名只是户口问题。
成都商报记者:龚爱爱真实户口下有无房产?
廉高波:这个我不清楚。我认为这个案子关键不在房产上,关键是她买房的钱是不是合法收入。她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只要钱不是坑蒙拐骗来的就行。
成都商报记者:不少人推测,龚爱爱可能涉嫌行贿受贿、非法集资及高利贷等罪名,你怎么看?
廉高波:关键是有没有证据?现在,既没有人举报,又没有证据证明这些罪状。她并非国家公职人员,国家机关无权要求她自证财产来源的合法性。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法,就应认为是合法所得,直到出现相反证据。
昨日庭审结束后,龚爱爱的辩护律师廉高波还向媒体发表公开信,就龚爱爱的身份、财产来源以及是否构成犯罪作了说明。
信中说到:贫穷不是罪过,富裕同样不是罪过。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关于龚爱爱购房资金的来源问题,公安机关对龚爱爱是否涉嫌犯罪进行了侦查,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或反映龚爱爱购置房产的资金来源违法,那么,龚爱爱也不应因其富裕而继续受到道德上的质疑或非难,除非有证据证明她的富裕来自非法活动或是与非法活动有关。假如我们无视法治,不加思考的仇富,那么一段时间以后,我们整个社会就不再有人敢富,所有人将永远一体贫穷。
龚爱爱谈自己的北京户口:
不是买的,
而是买房送的
检方指控,龚爱爱2005年在北京购房时,结识了售楼员张恪,张恪称购房可带北京户口,于是龚爱爱出了30万元,给自己和 女儿各办理了一个北京户口。
张恪的证词称,2005年龚爱爱问他买房能不能带北京户口,他表示不带。龚爱爱表示自己想办,不知怎么才能办到。之后张恪又认识了一位赵姓客户,称自己有进京户口的名额,一个户口15万元,要现金。张恪称,他将此事告诉龚爱爱后,对方表示同意,并通过电话告知了身份信息。张恪称,不久后他的客户韩虎威也要替自己的老婆孩子办北京户口,由于同是老乡的缘故,龚爱爱替韩虎威又垫付了30万元。
韩虎威的证词称,当时张恪告诉他能办北京户口,他开始没相信,结果过了几个月就给办了下来。他知道是龚爱爱垫付之后,在其公司年底分红时把钱还给了龚爱爱。
检方表示,张恪称50万元给了赵姓客户,赵将其中40万元给了北京房山的刘姓民警,最后四个户口全部办理完成。
“户口不是买来的,而是买房子送的。”龚爱爱表示,自己和女儿确实有两个北京户口,但从来没给过钱。她说,张恪在卖房时,就打着买房可以带办户口的旗号,所以她除了房款,没有付过其他任何款项,也不认识赵刘两个人。
龚爱爱称,自己没有41套房子,而且房产都是按揭的,首付款靠的是合法收入积累,还有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三四年才把钱还完,“也没这个能力帮韩虎威”。
据其辩护律师廉高波介绍,龚爱爱2005年~2012年在北京购买房产总价为3.95亿,首付约1亿,其中部分是向别人借的,3年左右才还清。
关于龚仙霞的户口,龚爱爱说自己不记得了。“我是无意的,不记得。”她反复说了两遍。龚爱爱称,她和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何生发是熟人,某次找何生发办事时两人闲聊,说到了办户口。“我说可以办一个,何生发就让我带(身份信息)过去。”
龚爱爱说,自己只提供了名字,何生发办好了就打电话给她,她“连谢谢都没说”。
检方表示,龚爱爱主动提供了“龚仙霞”这个信息,并用“龚仙霞”这个户口买过多套房产,有主观故意。龚爱爱辩解:“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就是闲聊起了,觉得办了也没什么用,后来就正好用上了。”她表示,自己提供名字后,就没有再过问,其他信息是办户口的人编的,她也不认识那些办户口的人,更没有给过其他人钱。
对于另一个龚爱爱的户口,她表示也是跟何生发闲聊的时候就办了。龚爱爱称,当时她原本的户口找不到了,于是让何生发帮她补办一个。她只提供了名字,期间没有参与办户口,办好后也是何生发让她去取,结果以前的户口又找到了。
公诉人提出,如果只是补办,为什么上面的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与原来的不一致。龚爱爱表示,拿回户口后她也没注意看,不知道信息不一样。“很粗心……就这么简单嘛。”
案件悬疑
两个关键人物去世 办户口过程成谜
在龚爱爱一案中,办户口是委托神木县公安局时任政委何生发办理,何生发找到山西的派出所,给一个郭姓民警打了招呼。但是何生发和郭姓民警已在2010年和2013年相继去世。 何生发和郭姓民警都无法取证,龚爱爱是不是主动要求,还是何生发自己出力不讨好,已经无从证实。
售房员张恪表示龚爱爱付了30万元买户口,并为人垫付,但却没有其付钱的任何证明,比如付款凭据、银行汇款单,也说不出付款方式和时间,无法证明龚爱爱有买卖户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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