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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所查封龚爱爱房产将按法院判决处理(2)

2019-06-07 16:30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在警方立案之初,曾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公安部门以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立案只是一个开始,随着调查深入,龚爱爱很可能将会涉嫌多种罪名。不过,从法院的公告来看,本次庭审并未提及其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以外的犯罪情况。其巨额财产取得是否合法,警方有无就此进行立案调查,并无官方说法。

  焦点人物

  此人,

  户口多身份多房多

  今年1月中旬,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被曝光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房姐”拥有“多户口”、“多身份”一事也引发关注。而后,经调查核实龚爱爱共有4个户口,其中一个户口在北京朝阳区。北京警方于1月24日注销了“房姐”的北京户口,涉事民警被停职并处禁闭。1月30日,公安部称,北京、山西、陕西三地涉嫌为“房姐”违法办户口的7名嫌疑人被刑拘,其中4人曾为民警。

  1月31日,北京警方通报,发现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神木警方则在1月27日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神木警方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3月8日,龚爱爱被批准逮捕。

  专家观点

  若资金合法

  假身份买房不能没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房姐”房产购买资金都是合法取得,那么仅凭其是用假身份证所购买不能予以没收。如果经法院查明“房姐”房产是违法所得,其将面临两种处理,如果用涉嫌诈骗的钱财所购买,其名下房产将被拍卖,钱款返还受害人;如果既是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又没有被害人,其名下房产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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