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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动剑指术中加价等乱象 专家建议严惩违(2)

2019-03-29 22:52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

  邓勇提醒患者,如果遇到术中加价行为,应优先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在支付相应费用完成手术后,再向卫生主管部门举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并通过诉讼方式或向消费者协会举报,挽回经济损失。

  术中加价缘何屡禁不绝?王维嘉告诉记者,根本原因是利益驱使,由于违法成本较低,即便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机构并不会伤筋动骨。

  对此,邓勇十分认同,术中加价频现的原因是处罚不够严厉,仅仅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往往由相关医疗主管机构对于涉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警告和罚款,民事责任也只是赔偿损失,很少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同时,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术中加价时医疗机构往往要求患者签“同意书”,即使术后患者起诉,也缺少足够证据。

  邓勇坦言,术中加价的手术,大多集中在前列腺、性病、整容等有难言之隐的手术。很多时候,即使被术中加价,患者也会碍于面子,选择隐忍。

  记者注意到,此次行动方案亦将术中加价行为纳入整治范围,并用“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措词予以突出。

  专家认为,除加大打击力度外,还需综合施策。比如提高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违法成本;再如,建立地方手术协议网络备案平台,除急救手术外,手术协议必须提前一天上传平台备案,急救手术提前一小时备案,最迟不得迟于手术开始时。

  乱象整治任务重难度大

  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明确划定了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分工: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等。

  邓勇告诉记者,明晰各部门责任分工是《行动方案》的一大亮点,这样的安排不仅有利于各部门分工配合,提高整治行动的效率,而且能有效避免部门间出现相互推诿。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是关键环节。”在王维嘉看来,对于非故意违规的机构和医生来说,自查效果会比较好。但对于故意违规的机构和医生来说,自查效果或不太明显,相关人的违规方式会更加隐蔽。建议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如建立过度医疗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邓勇说,医疗领域的种种乱象,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危害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加恶劣,整治医疗乱象已刻不容缓。但医疗乱象背后涉及的利益错综复杂,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整治医疗乱象任务重、难度大。

  邓勇认为,要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则需要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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