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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草草结案,应深挖利益链条

2019-03-25 02:16来源:互联网关注:作者:默克

龚爱爱案开审,一些网络媒体的标题,特意加上了“未涉及数十套房产”的提示,其意不言自明:该案已触及社会深部肌理,但如今的开庭审理如果只涉及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显然有浮光掠影、草草结案之嫌。

尽管法庭如此“宽大为怀”,龚爱爱依然把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而且无论从情理、还是从法理来说,从正规公权机构办出来的证件,就算是假的,就算是共犯,也有一个“主”与“从”的区别,龚爱爱的辩解,事实上有着相当的可辩空间。

这就带来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在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链条上,还有多少共同蚕食公共利益的蛀虫没有被揭出,或者被揭出了也没有被送上法律的审判台?围绕龚案的侦查、起诉,想不想、能不能将这条线上的所有“蚂蚱”一网打尽?这是人们的第一重担心。

如果再深入地看,以假户口购买的房产,当假户口被注销后,房产又该如何处置?此前,有媒体对此做过一项社会调查显示:超六成人认为其房产应该没收。但是律师们普遍认为,从法律意义上说,虽然购房使用了假身份,但如果买卖合同为同一真实人签署,且能证明其假身份为该真实人本人,购房合同就应是有效的,没收之说就不能成立。而只有经调查发现其巨额购房款来源不合法,才应该依法没收。

这就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难题:龚爱爱仅在北京一地,就有多达41套房产,其巨额财产的来源要不要查?由谁来查?有专业观点认为,要查清其资产来源的合法性,先要调查求证其“第一桶金”是否完全非法所得,如果不是,就要计算非法所得那一部分的净值以及通过此后投资取得的增值,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计算过程。没有专业会计师介入司法程序,很难分得清楚。显然,这又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需要下大决心来做的事。可是如果嫌麻烦、图省事不去做,肯定又会牺牲掉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们的第二重担心。

如果龚爱爱买房的钱都是合法收入,为什么要办假户口?当平民百姓办一个户口难于上青天时,与房子沾边的龚爱爱们,为什么却有公安局副局长将假户口送上门?龚爱爱之案透视出的社会之病,已没有理由将此案以“窄切口,浅挖掘”的思路来应对。面对公众的强烈关注,“房姐”之案能查到什么地步?人们拭目以待。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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